一、奖励对象是什么?
1.在马关县境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达到条件的都可以享受。
2.对采取“企业+合作组织+农户”方式发展订单农业的,只对企业进行奖励;对采取“合作组织+农户”方式发展订单农业的,对合作组织进行奖励;对专业大户或个体工商户与建档户发展订单农业的,对专业大户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奖励。
二、扶持标准是什么?
经营主体奖励分两类,一类是提供就业岗位,另一类是签订订单合同,各类奖励条件不同,具体如下:
1.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户),并签订劳动合同到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备案,就业时间在1年以上,达到年工资性收入2万元以上(含2万元),每人每年2000元的奖励。
2.签订收购合同发展种养殖业,扣除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成本后,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含1万元)2万元以下的,给予市场经营主体每户每年500元的奖励;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给予市场经营主体每户每年1000元的奖励。
三、申请扶持奖励资金要走什么程序?
市场经营主体携带相关证照复印件向乡(镇)提出兑付申请——农科局、人社局、各乡(镇)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县农科局将兑付奖励资金拨付至乡(镇)——乡(镇)兑付给市场经营主体。
四、申请扶持奖励资金需提交哪些资料?
1.到乡镇备案所需材料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招收档卡户务工并收入达标验收材料清单
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档卡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人社局备案材料
⑤工资发放花名册复印件
⑥公司支付档卡户工资银行流水原件
⑦公司、档卡户承诺书原件
3.与档卡户签订收购合同带动收入达标验收材料清单
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档卡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购销合同复印件
④购销资金兑现花名册复印件
⑤档卡户、公司银行流水原件
⑥公司、档卡户承诺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