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重要政策解读 > 正文

【文字解读】马关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更新时间:2019/07/15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脱贫攻坚的内容之一,对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摘要解读十分必要,通过解读,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和支持易地搬迁建设工作。现就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六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区。五是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六是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依据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指经全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核定,并纳入全国和云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以及整村搬迁需要与建档立卡人口同步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初定公示、乡复核、县审定公告”程序识别确认。依据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

三、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面积:建档立卡搬迁户严格按照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即6人及以上户)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结合城镇化安置方式存在土地征用、建房资金等费用较高的实际,对进城入镇集中安置搬迁户的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户、6人(及以上)户,按照6层以下单元楼房设计户型,住房面积分别按照50、70、92、115、138平方米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步搬迁户按坚决防止盲目扩大原则,结合自身自筹能力确定建房面积(进城入镇同步搬迁户按50、70、92、115、138平方米户型选择认购)。依据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和《马关县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及项目点调整工作方案》。

四、易地扶贫搬迁户补助政策:(一)补助对象。易地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及新增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二)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自筹资金原则上户均不超过1万元。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4.5万元,其中建房补助3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奖励1.5万元。依据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

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建房贷款政策

(一)“三年行动计划”同步搬迁户贷款政策。每户可向信用社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建房贷款,贷款期限10年(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且借款人年龄与借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借款利率按央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20%执行,其建房借款可享受3年的财政贴息,3年内同步搬迁户承担2%的年利率,超出部分由财政贴息,3年后同步搬迁户自行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依据为《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建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254号)。

(二)新增搬迁同步搬迁户贷款政策。每户可向信用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含),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65年;贷款金额在5万元(含)以内的按5%固定年利率执行,贷款金额在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之间的按5.225%固定年利率执行,计息方式为按季结息;补助条件的贷款利息实行先收后补,5万(含)元以内政府承担3%的年利率。依据为(关于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户贷款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文字解读】《马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下一篇:【文字解读】解读《健康农场管委会关于健康农场香蕉高效节水灌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