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加强全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出台依据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联合印发《文山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文环发〔2020〕1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办法》(文政办发〔2019〕15号)。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实现涉工业炉窑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工业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
加快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改造提升转型或停业关闭。
(二)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
(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
1.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
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四)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
五、任务措施
(一)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
1.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2.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
(二)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三)实施差异化管理。
1.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工艺、燃料类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以及大宗物料运输方式等,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2.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四)完善经济政策。
落实税收优惠激励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给予奖励和信贷融资支持;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落实配套政策措施。
(四)严格工作调度与执法监管。
(五)加强宣传引导。
马政办发〔2020〕30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