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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马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1/07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省政 府令第221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 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的通 知(文政办发〔2021〕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预防残疾的 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 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和乡村振兴建设,结合我县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残疾预防。坚持普遍预防和重 点防控相结合,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 的三级残疾预防工作。综合运用医学、经济、法律、社会等手 段,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采取专门措施,有效降低残 疾发生率。

2、深化服务内涵,提升康复效能。坚持保障基本,促 进公平健康。建设适应多元化需求、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残 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康复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 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节约式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 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 康复工作。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云南 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纳入本单位工作重点,切实做 到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要将残疾预防重点干 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基本 公共服务清单,并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分项目分任务 列入政府民生计划实施,推动解决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重大问题,确保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配套政策落地见效。县 残联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把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按规定支持和 用于残疾人康复。推动将更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 —12— 付范围。按照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 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的给予医疗 救助。

3、开展督查检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对本实施 方案落实情况开展进程监测,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 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流程规范、责任明确、 跟踪落实的督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并探索 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残疾预防重点干预、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4、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运 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云南省残疾预防和 残疾人康复规定》的普及力度,通过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 学引导,增进全社会参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积极性、主 动性、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氛围。


马政办发〔2022〕4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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