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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马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木厂镇 更新时间:2022/11/13

一、背景依据

根据《文山州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住建发〔2022〕23号)、《文山州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百日攻坚方案》(文农居办〔2022〕6号)、《马关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马发〔2022〕1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马关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治理,科学构建县、乡、村、组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马关“三个定位”和“绿美马关”建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四级联动治理模式,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积极构建设施完备、机制健全、管理有序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新格局,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治理能力。

三、运作模式

(一)运行方式。采取分级负责的转运方式,由村、乡(镇、场)、县分级负责。第一级,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五分法”,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分类,最大程度的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第二级,村负责收集转运至乡(镇、场)指定垃圾临时转运点(中转站);第三级,运营主体负责从乡(镇、场)垃圾临时转运点(中转站)转运至县城垃圾中转站或指定处理点。在市场运营主体未明确前,由各乡(镇、场)负责转运;第四级,县级负责统一转运至文山、砚山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其中大栗树乡、篾厂乡、古林箐乡、健康农场转运至八寨垃圾中转站,再由县级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理。

(二)运行流程。按照指导意见提出“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实施分类和源头减量。户分类,推行马白镇腰棚新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五分法”和源头减量“七字诀”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五分法”即:一是可腐烂还田还地垃圾。由农户将产生的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动物内脏、枯枝树叶、庭院附近的作物秸秆等可以还田还的垃圾自行收集进行填埋还田还地处理。二是可再利用垃圾。由农户将产生的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家电、可再利用废纸、废旧布料等可再利用垃圾自行收集进行再利用处理。三是可填坑垫道垃圾。由农户将产生的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等可填坑垫道垃圾自行拉运到村组指定地点进行填坑垫道处置。四是可燃烧垃圾。除上述垃圾之外的纸屑、烟头、锯末、秸秆、枯枝烂叶等难以再利用并能用做农村燃料的垃圾,由农户自行用做户内使用燃料进行焚烧处理。五是除上述外的难以处置及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玻璃、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农药包装、卫生用品、尿不湿、特殊包装等,由农户自行将有毒有害垃圾找一个安全可靠的地点存放,按照拉运时间、地点定时定点投放外运处置。“七字诀”即:纸盒塑料拿去“卖”、尿裤晒干灶窝“烧”、残砖断瓦坑里“填”、枯枝败叶土里“埋”、果皮菜叶猪槽“倒”、农药包装往回“带”、玻璃电池统一“收”。

村收集,由村级安排人员车辆定时、定点统一收集转运至集镇指定垃圾临时转运点(中转站),按照就近、就地、方便、集中的原则,乡镇根据实际合理选择设立农村垃圾收集地点,建设相应设施设备。(删除了“原则上村组不再设置公共垃圾收集设施”)镇转运,启用已建成的坡脚镇、仁和镇、都龙镇、夹寒箐镇垃圾临时转运点;南捞乡、大栗树乡、篾厂乡、古林箐乡、木厂镇、小坝子镇、金厂镇、健康农场8个乡(镇、场)配置一体式压缩车;新建八寨垃圾中转站,配置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实现垃圾转运全覆盖。根据各乡(镇、场)区位特点,原则上坡脚镇、南捞乡、仁和镇、木厂镇、夹寒箐镇、小坝子镇、都龙镇、金厂镇8个乡(镇)转运至县城中转站统一外运处理;大栗树乡、篾厂乡、古林箐乡、健康农场4个乡(场)转运至八寨垃圾中转站统一外运处理。县处理,根据全州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统一规划,采取与周边县市共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模式,配置相应转运设施,满足乡(镇、场)垃圾转运至县城堆放需求,由县级负责统一转运至文山、砚山、西畴(在建)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

四、设施设备建设(配置)

各乡(镇、场)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校舍、宅基地等闲置建设用地设立垃圾临时转运点。木厂镇、大栗树乡购置8吨压缩式垃圾车各1辆,南捞乡、篾厂乡、古林箐乡、金厂镇、小坝子镇5个乡镇配置5吨压缩式垃圾车各1辆,健康农场购置3吨压缩式垃圾车1辆,用于镇级转运。新建八寨垃圾中转站,配置移动式整体站3个(22立方米,18吨)和可卸勾臂车1辆。夹寒箐镇、仁和镇配置对接式垃圾车各1辆。县城垃圾中转站配置移动式整体站3个(22立方米,18吨)和可卸勾臂车1辆;规划启动县级垃圾中转站搬迁建设。设施设备和人员聘用各乡(镇、场)可纳入集体经济增收管理。

五、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底,各乡(镇、场)完成垃圾收集转运收费制度和“一角钱”工程全覆盖,已建有垃圾临时转运点的坡脚镇、仁和镇、都龙镇、夹寒箐镇启动垃圾收集转运试点试行,其他乡镇应转尽转,并于11月10日前启动收集转运。

六、资金来源

(一)村收集转运资金。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优势,由乡(镇)负责引导村(社区)通过“一事一议”合理确定村组收费标准,倡导推行“一角钱”工程(每人每年36元),收费标准由各村根据实际费用进行适当增减,收取资金滚动用于村组垃圾收集转运,县级财政不予补贴。

(二)镇转运资金。各乡(镇、场)全面建立健全农村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制度,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机关、企业、学校、工厂等重点单位具体收费标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集镇收取费用由乡(镇、场)统筹使用,在试行期间由县级财政据实补贴,运转一定时期后经测算实行县级财政按包干制度划拨乡镇管理使用。

(三)垃圾转运设备及临时转运点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负责

马政发〔2022〕90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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