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1日,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文治州办发〔2023〕1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部门了解相关内容,现就《通知》出台背景及依据、主要内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切实解决好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提升州本级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办发〔2021〕4号)、《中共云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治省办〔2021〕20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州委依法治州办结合州本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创新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库、搭建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有3条,主要包括三个附件内容:
(一)建立公职律师人员信息库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州、县(市)司法局负责,依托全州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掌握我州公职律师数量、人员信息、执业机构等,建立全州公职律师人员信息库,动态掌握全州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为州县两级提供准确的公职律师人员信息基础数据。此项工作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
1.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在州本级党政机关公职
律师应设尽设的基础上,设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州司法局根据“业务相近,发挥专长”的原则,为州本级党政机关统一调配公职律师,实现州本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党政机关要切实发挥本单位
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普遍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顾问为主体、公职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公职律师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本级党委在重大决策、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论证、重大事项办理等方面积极主动履职,确保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的顺利推进。要为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行为、重点项目洽谈合作、行政复议应诉、法治宣传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3.强化公职律师履职考核和结果运用。州级各单位应当
根据公职律师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并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对公职律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表现优异的公职律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表扬,并在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
4.做好沟通协调和公职律师调配。被调配的公职律师要
服从工作安排,州司法局要和州本级党政机关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人员培训、工作调度、法律服务、提供工作条件和执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联系交流,采取动态管理、及时查漏补缺,确保衔接有序、沟通顺畅。
5.努力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各县(市)要在前期
调研摸底基础上,对于已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公职律师,在应设尽设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县(市)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县(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鼓励具有上下级业务指导关系的党政机关建立健全公职律师跨层级跨地域调配使用等工作机制,消除本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盲区。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党政机关,可以在上级单位组织协调下,在本系统建立健全公职律师跨层级跨地域调配使用等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各县(市)要在2023年11月1日前将本县(市)建立情况向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报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州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人员统筹调配工作,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2.加强监督指导。依法治省办已将州(市)具有行政执
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公职律师深度参与重大事项决定、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列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各县(市)要加强督促指导,避免因此项工作不达标导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扣分。州、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级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具体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政机关负责本单位公职律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公职律师工作统一指导和管理。
3.加强人才培训。把公职律师纳入州、县(市)各部门
人才培养规划和专项人才库,制定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分类分级开展政策理论培训和实务技能培训,组织公职律师开展研讨交流,促进公职律师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升。同时,将公职律师纳入文山州律师协会继续教育培训。
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