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州、县分别印发了《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山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办法》和《马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办法》。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减排清单,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结合实际,特编制《马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马关县行政辖区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和响应工作。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问题为导向,预防为主。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3.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4.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5.分级管控,精准减排。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马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
五、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与会商。
(二)预警分级。
(三)预警前处置。
(四)预警的发布、调整与解除及报告
1.预警发布
2.预警调整。
3.预警解除。
4.预警报告。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和响应分级
1.应急响应分级
2.应急响应的启动
(二)指挥与协调。
(三)应急监测和监管。
(四)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2.分级别应急响应措施。
(1)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2)II级应急响应措施
(3)I级应急响应措施
(五)信息公开
(六)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管。
(七)应急终止。
七、总结评估
八、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二)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四)后勤物资保障。
(五)资金保障。
(六)治安保障。
九、应急预案管理
(一)监督问责。
(二)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三)预案的宣传和培训。
(四)应急预案的演练。
马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