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方资金与技术合作,高效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采矿权人马关县天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美建材”)拟公开征集合作经营方,共同开发经营马关县大阴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此次公开征集砂石料加工销售合作经营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综合条件优者得的方式确定最终合作经营方。
一、拟合作标的基本情况
天美建材所属马关县大阴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位于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委会多乐村,距马关县城直线距离6.5km,矿区面积矿区面积0.0970km2,开采标高140m,资源保有量1382.40万吨,设计可采资源量为1159.96万吨。
(一)合作模式
天美建材引入合作经营方,拟采取“成本锁定”+“产品统购”生产经营模式,利用合作经营方资金优势、销售渠道优势,共同开发马关县大阴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为准。暂定基本模式如下:
1.成本锁定
天美建材大阴山采石场砂石料生产及加工直接成本(含生产一线人工费、燃料费、电费、爆破器材及服务费、设备设施维修费)锁定为一个固定单位成本,天美建材统一进行管理,组织生产,合作经营方参与管理的方式,进行直接成本锁定,直接成本超出约定固定单位成本的部分由合作方承担。
2.产品统购
天美建材拥有采矿权及生产线,将矿山砂石料销售权进行发包,合作经营方通过产品统购方式,从天美建材统购砂石料,年统购量不低于50万吨,按照双方约定的统购价格及支付方式,由合作经营方支付给天美建材。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拟定为3年。合作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合作经营方享有优先合作经营的权利。
(二)合作经营方确定方式
有意向的合作经营方在产品统购量、统购价格和直接成本锁定上进行谈判,综合考虑合作经营方资金实力和销售渠道的基础上,以锁定直接成本最低、统购量最高、统购价格最高者为最终合作单位。
二、准入资格
(一)合作经营方应遵守天美建材提出的合作经营模式,并承诺按照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合作协同配合机制。
(二)合作经营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三)意向合作经营方,须提供公司相关资质材料和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
三、征集方式
(一)提交申请:拟参加竞争的意向合作经营方,在规定时间内向天美建材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销售渠道或业绩、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邀约洽谈:对于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经营方,天美建材将发起邀约,评估其业务开拓能力、市场推广能力和业务经验等。
(三)资格审查:意向合作经营方能提供销售渠道等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或可处置资产的实力证明。
(四)谈判选定:天美建材根据资质审查和洽谈结果,以洽谈结果锁定直接成本最低、统购量最高、统购价格最高者为最终合作单位。
四、相关提示
(一)本矿合作经营存在以下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合作开采资源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意向合作经营方参加合作竞争并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采矿权现状和本《公告》内容已完全同意并承担所有风险。
(二)合作协议签订后,有关该采矿权未完成的用地、林地报批、土地复垦费缴存、产能扩建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及费用由天美建材承担,并协调处理用水、用电、租地、公路交通等矛盾处理,由合作经营方承担约定的超过锁定直接成本的成本和销售环节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砂石料市场销售环节产生的所有费用,例如运输费、保管费、人工费、材料费、劳务费、接待费、差旅费、管理费等为完成销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合作经营方参与合作经营管理后,应协助天美建材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服从天美建材统一管理。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马关县天美建材有限公司;
(二)本公告公示时间即为合作项目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8日(早上八点三十分至十二点整,下午十四点至十五点三十分),逾期天美建材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赵经理 15087300099。
六、最终解释权
(一)对本《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于公示期向天美建材提出。
(二)本招商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马关县天美建材有限公司。
马关县天美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