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马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南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现予以公布。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需报经乡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南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附件:
南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具体适用事项及量化标准 |
承办单位 |
1 |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 |
编制全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
财政所 |
2 |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
1.制定全乡性或城乡区域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2.编制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中长期规划、各领域专项规划、年度规划。 |
党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及有关决策单位 |
3 |
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
1.编制或修改城乡总体规划和重要区域规划;2.编制或修订集贸市场专项规划;3.编制或修订全乡产业发展规划;4.编制其他涉及公共重大利益的规划。 |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乡村振兴办及有关决策单位 |
4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制定有关教育、文化、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2.制定有关资源开发利用、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应急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及有关决策单位 |
5 |
本乡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乡村旅游、特色景观等开发利用和保护事项;2.其他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事项。 |
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 |
6 |
其他需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
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对本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
相关行政职能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