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坝子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马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小坝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小坝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附件:
小坝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
具体适用事项及量化标准 |
承办单位 |
1 |
编制年度财政预算 |
编制全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
财政所 |
2 |
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
决定实施政府投资额500万(含)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乡村振兴办 |
3 |
编制重要规划 |
制定有关本镇行政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 |
规划中心 |
4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1.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3.制定其他行政领域内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应急服务中心、规划中心 |
5 |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
1.本辖区经济和发展规划;2.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
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