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马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委托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草案)》。为了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决定举行《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草案)》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原则和范围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6月24日在县鱼水园会厅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59人。其中:
(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各1人,共3人。(各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各乡(镇、场)涉及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区域内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共28人。(各乡<镇、场>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司法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场)领导各1人,共20人。(各乡<镇、场>和各部门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专家和技术人员各1人。(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通知)
(五)特邀律师1人。(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通知)
(六)网络报名5人。(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
四、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各1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且户口所在地为拟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拟划定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详见附件1),均可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 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联系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大气与核辐射股
联系电话:0876-7128228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7:00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将于2022年6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举行前3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
(草案)》
2. 参加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听证会的报名表
附件2
参加《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草案)》听证会的报名表
请于2022年6月15日17:00前发送至11843902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