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马政办发〔2023〕105号)要求,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马政办发〔2022〕109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已完成《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实施后评估报告》。报告认为,《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实施满足决策目的。
联系人及电话:杜朋,17708765632;赵伟,15394998399
附件:马关县秸秆垃圾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