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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广环路、泰安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四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27

马关县广环路、泰安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四标段)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4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设的马关县广环路、泰安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四标段)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工程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内容:广环路、泰安路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工程量:LED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112套),由云南群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3 363 912.47元。工程由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负责监理。工程于2015年5月20日开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部分道路工程未完工,导致其中20盏路灯未安装,施工单位于2016年5月20日将未安装的20盏路灯材料移交建设单位,工程于2016年10月26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太阳能路灯123盏(20盏未安装已移交)。

经审计,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3 144 561.2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 066 118.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 442.99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7年11月9日,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累计支付工程建设资金2 710 000元。其中:付云南群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2 700 000元,付监理费10 000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为广环路、泰安路的群众夜间通行提供了条件,完善了马关县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工程送审结算造价3 496 737.27元,由于多计太阳能路灯材料价和路灯基础工程量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430 618.99元,审定工程造价为3 066 118.28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予以核减。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核减,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3 066 118.28元与施工方进行财务决算。

         责任编辑: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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