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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坡脚镇马房村委会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7/10

马关县坡脚镇马房村委会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4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的马关县坡脚镇马房村委会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地点:马关县坡脚镇马房村委会;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40cm*40cm沟渠4条3.50公里,拦水坝1座0.60万立方米库容,2.改扩建乡村道路3条10.30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37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76万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建设,并支付劳务报酬53万元。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将农田水利划分为4个标段(沟渠4条、拦水坝1座)、乡村道路硬化(混凝土路面)划分为4个标段进行邀请招标。其中:

1.农田水利: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于2015年3月9日在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对农田水利的施工任务进行邀请招标,并于2015年3月18日与各中标施工队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一标段为田坝沟渠,由魏文明中标,中标价172元/米。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实际完成882米。

(2)二标段为竹箐至哑巴冲沟渠,由尚兴松中标,中标价160元/米。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实际完成1 453.50米。

(3)三标段为科乐二级路至拦沙坝沟渠与龙潭寨至石头田沟渠,由罗发洪中标,中标价165元/米。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实际完成1 497.90米(其中:科乐二级路至拦沙坝沟渠909.50米,龙潭寨至石头田沟渠588.40米)。

(4)四标段为马房拦水坝1座,由陈兴斌中标,中标价为49万元。工程于2015年3月28日与农田水利拦水坝建设施工队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于2015年3月28日开工。在实施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差,库区边坡较陡,开挖后坝基仍可能产生渗漏,经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将C20混凝土拦水坝变更为C25钢筋混凝土拦水坝,并增加拦水坝抹灰、挡墙等建设内容,并于2015年6月15日与施工队签订补充协议。实际完成拦水坝1座(库容3 000立方米)。

2.乡村道路:于2015年3月9日在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对乡村道路的一、二、三标段施工任务进行邀请招标,并于2015年3月18日与各中标施工队分别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一标段为干冲至上寨道路硬化,由白所安中标,中标价:道路硬化22万元/千米,挡土墙260元/立方米。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实际完成道路硬化4 115米,挡墙866.20立方米。

(2)二标段为上寨至龙半道路硬化,由胡世伦中标,中标价:道路硬化24万元/千米,挡土墙280元/立方米。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实际完成道路硬化2 671米,挡墙86立方米。

(3)三标段为坝尾至田坝道路硬化,由杨德奎中标,中标价:道路硬化21万元/千米,挡土墙260元/立方米。工程于2015年3月20日开工,实际完成1 353米,挡墙292立方米。

(4)四标段为二级路至科乐道路硬化,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10日在坡脚政府会议室对二级路至科乐道路硬化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行邀请招标,由王自宽中标,中标价:道路硬化22.50万元/千米,挡土墙280元/立方米,于2016年10月10日与施工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于2016年10月11日开工,实际完成道路硬化2 040米,挡墙50.60立方米。其中:施工队实际完成1 190米,坡脚镇人民政府购买砂石料,群众投工投劳建设完成850米。

全部工程于2017年9月26日竣工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方累计支付建设地群众劳务报酬578 598元(竹箐至哑巴冲沟渠66 348元、科乐二级路至拦沙坝沟渠与龙潭寨至石头田沟渠105 450元、马房拦水坝25 200元、干冲至龙半道路硬化381 600元)。项目实际完成40cm*40cm沟渠3.83公里,库容3 000立方米拦水坝1座,乡村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10.18公里。

经审计,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3 687 921.96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7年12月12日,财政累计拨入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马关县坡脚镇马房村委会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3 760 000元。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累计已付项目建设资金3 680671.50元,其中:付魏文明151 704元,尚兴松232 560元,罗发洪247 153.50元,陈兴斌556 264元,白所安1 130 512元,胡世伦665 120元,杨德奎360 000元,王自宽281 918元,砂石材料款55 440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改善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审计认为项目已按实施方案及合同要求实施完成,送审的结算造价真实反映了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审计未发现多计、少计工程结算造价的情况。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应按送审结算造价与各施工队进行财务决算。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但发现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将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由个人施工的问题,建议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按相关法律规定将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责任编辑:审计局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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