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林场城子卡林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4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马关县金城林场组织建设的金城林场城子卡林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批准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金城林场城子卡林区管护用房;建筑面积357.68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9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其余资金自筹。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马关县金城林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由云南汉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任务,成交价为91.55万元。项目由云南博文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地质勘测,云南陆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负责施工图设计,由云南中治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工程于2016年12月14日开工,2017年8月16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建筑面积358.10平方米。
经审计,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98.73万元(建安工程投资91.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6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8年1月3日,财政累计拨入马关县金城林场城子卡林区管护用房项目建设资金40万元。马关县金城林场累计支付建设资金80.13万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项目的建成投入使用,改善了金城林场城子卡区的办公环境和居住环境。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金城林场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送审结算造价92.53万元,由于存在开挖场地土方定额套用错误,水表井未做相应调整工程结算造价等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05万元,审定造价为91.48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予以调整。
马关县金城林场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调整,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