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45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政发〔2017〕28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县委大院老档案室及停车场修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马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地点:马关县县委大院,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投资40.5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经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马关县委办)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由云南宏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36.50万元。项目于2017年4月17日开工,全部工程于2017年9月11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档案室装修改造及县委大院混凝土地坪(40cm厚126平方米、20cm厚330平方米)、车位车轮定位器20个等。
经审计,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51.44万元(建安工程投资46.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7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7年12月25日,财政累计拨入马关县委办县委大院老档案室及停车场修缮改造资金40.53万元。马关县委办累计支付建设资金30.62万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改善了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的办公环境。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委办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送审结算造价54.49万元,由于存在多计大院混凝土地坪工程量及档案室外墙漆单价未严格按签证价格执行等的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8.12万元,审定造价为46.37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予以调整。
马关县委办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