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大栗树信用社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文山办事处批准建设,建设地点:大栗树乡,项目计划投资49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经马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行公开招标,由云南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447.19万元。
项目由文山蔚鑫地矿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负责地质勘测,文山州大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云南城成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工程于2015年12月10日开工,全部工程于2017年10月20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实际完成建筑面积1 714.71平方米,其中:综合经营用房1 652.45平方米,厨房62.26平方米。
经审计,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448.16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8年5月31日,马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累计已付马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栗树信用社业务用房建设资金342.44万元,其中:云南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300万元,太阳能及水箱1.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8万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改善了大栗树信用社的办公条件和营业环境。审计发现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送审结算造价452.98万元,由于存在未扣除投标暂列金额及未做的消防增压稳压设备未相应调整工程结算造价等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52.55万元,审定造价为400.43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责令调整。
马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