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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脚镇盐塘村委会大寨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文政发〔2018〕49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坡脚镇盐塘村委会大寨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地点:坡脚镇,建设内容:建安居房86套8 370m2;架设φ100mm饮水管道1.50km,修建100m3水池一个,配备水表86套;架设10kv输电线路1.20km,220V进户线路5.10km,80KVA变压器1台,配备进户表86套;村内道路7 040 m2,进村道路0.10km。项目概算总投资1 530.36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240.36万元,地方投资1 290万元。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分为公建部分和农户自建部分:

1.公建部分,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的施工任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由云南万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190.55万元。项目由曲靖岩土工程勘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质勘测,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图设计,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马关骏成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管理服务。工程于2016年8月1日开工,2018年6月25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主要完成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47 414.56m3,道路及场地硬化5 411.04m2,挡土墙2 644.91m3,活动室118.68m2,水池1座及室外给排水等工程。

2.农户自建部分,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根据马政办发〔2017〕348号文件对搬迁户进行补助,由农户自行组织建设。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3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每户奖励1.5万元。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即6人及以上户)。实际完成整体搬迁集中安置补助共79户320人(建档立卡户43户183人,随迁户36户137人)。

经审计,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1 267.34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9年1月29日,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累计收到项目建设资金1 287.41万元,其中:公建部分677.31万元、补助农户610.10万元(建档立卡户470.60万元,随迁户139.50万元)。累计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 226.03万元,其中:公建部分612.33万元,补助农户613.70万元(建档立卡户456.20万元、随迁户157.50万元),尚有部分补助资金未兑现到位。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切实消除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隐患,改善了搬迁点群众的人居环境。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项目送审结算造价639万元,由于存在道路、挡土墙利用现场开挖石方未扣除石材材料价,多计给排水管沟挖填方工程量及部分排水沟、路缘石等未做未相应扣减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37.19万元,审定造价为501.81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责令调整。

马关县坡脚镇人民政府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审计局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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