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马关县马白镇、坡脚镇、大栗树乡,计划治理河道长度10.653km,拆除重建堤防8.059km,新建堤防0.45km,新建护脚2.425km,拆除重建农桥3座,新建排涝工程51处。工程共分为3个治理分段,其中第一段为响水河龙潭村段,起点为大丫口水库上龙潭村,终点为中寨村,桩号Z0+000~Z0+509,治理段河长0.509km;第二段为响水河西布甸村段,起点为大丫口水库溢洪道出口,终点为小后寨村农桥,桩号K0+000~K7+000,治理段河长7.07km;第三段为响水河新堡寨村段,起点为坝尾村坝尾桥,终点为马白镇二水处理厂,桩号K14+100~K16+900,治理段河长3.074km。项目包括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269.52万元,环保投资为13.56万元,占总投资的0.4%。 |
一、项目施工涉及马关县大丫口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采取的环保措施: (1)第一段龙潭村段,在起点和终点处分别外延一定距离设置横向围堰,堰体采用基础及岸坡开挖料进行填筑,堰体中部直接用1.0m3反铲挖掘机挖运到堆填形成围堰。围堰表面布置彩条塑料布,通过540m长DN400双壁波纹管将起点围堰处河水导流至终点处围堰下游,防止对大丫口水库水质的扰动。 (2)第二段西布甸村段、第三段新堡寨村段均位于大丫口水库下游,导流方式采用纵向围堰分段、分期导流,一岸河堤施工,另一半河槽导流,左右岸交错施工的方案。堰体采用基础及岸坡开挖料进行填筑,堰体中部直接用1.0m3反铲挖掘机挖运到堆填形成围堰。 (3)施工完成后,对围堰必须进行拆除。拆除前,须对围堰河道内各种废弃物、垃圾等进行清理,确保河道内不残留有毒有害物质。围堰拆除采用1.0m3反铲挖掘机开挖,待施工完成后,拆除的围堰料,反铲开挖至河堤两岸回填。避免对大丫口水库及其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不排放污染物,不设排污口。 二、施工期 (一)废气环境影响 为了将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目标及保护植物的影响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减缓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降至最低,应采取本环评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①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以减缓扬尘对运输道路两侧的影响;项目区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使施工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②晴天每天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洒水降尘采用洒水降尘软管,有效降低扬尘产生; ③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 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原材料堆放处固定设置,以便采取防尘措施;④车辆驶出工地前应用水将车轮子上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影响路 面环境,同时施工人员应对门前的道路实行保洁制度;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 ⑥建设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强调文明施工; 在严格落实上述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 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得到很大程度的减小, (二)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 环评提出措施:在施工场地内开挖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将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环评提出措施:①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远离场界的地方,可增加主要噪声源与场界之间的距离。 ②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如电锯、 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对移动的噪声源推土机、挖掘机等应安装高效消声器。 ③大型运输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行驶,并减少鸣笛。 ④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噪声值,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不大,并且影响随 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阶段场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施工。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方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堆放点。项目施工期若产生废机油须经专用的回收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危险废物存储转移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要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往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清运处理。 (五)全面落实施工期间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号)和《云南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和实施,严禁超计划占地和越界施工。认真实施水土保方案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弃渣要及时清运到临时弃渣场,严禁弃渣进入河道,对临时弃渣场做好拦挡防护,周边设置截排水沟,遇雨天做好临时覆盖措施。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及时回填,防止临时土石方流失。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及道路便道及时覆土,并进行植被恢复。 三、环境风险分析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云南省马关县响水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