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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瑞隆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32号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0/24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马关瑞隆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立方原木材生产线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马环验告字〔2017〕32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证性,现将马关瑞隆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立方原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马关瑞隆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立方原木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马关县夹寒箐镇甲博丫口

建设单位:马关瑞隆木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6-7128058

联系科室:马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

通信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三楼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马关县夹寒箐镇甲博丫口,项目场地为租用,生产规模为年加工5000立方原木材,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场地、晾晒房、露天晾晒场地及仓库)等;附属工程(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公用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设施、通讯设备、消防设施、出入口及道路)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噪声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绿化)等。项目实际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7.5%。该项目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1月25日经马关县环境保护局马环审〔2016〕49号行政审批通过。该项目于2017年8月委托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环评批复环保要求措施共9条,其中7条满足,1条基本满足,1条不满足,满足和基本满足率为88.9%。项目环评报告表环保要求措施共4条,其中2条满足,2条基本满足,满足和基本满足率为100%。

已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已在多功能带锯机上安装活动滴水管降尘措施;项目已建设封闭式木料加工车间,加工木料产生的锯末粉尘经锯末收集系统收集后装袋外售,对少部分加工过程中沉降的锯末以及设备上附着的锯末进行了清理收集;粘胶车间设置于罩棚内,并设置了通风口;锅炉废气通过锅炉配套的除尘设备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初期雨水通过排水沟引排到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排入旱厕后用作农肥,其他较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绿化。

(3)噪声:项目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机械设备置于加工厂房内;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寨等敏感区时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以减少项目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皮废料与锯末经收集后外售。锅炉灰渣用于农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村寨垃圾堆放点集中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场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验收监测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工程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经监测可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四、验收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要求进行了有效控制,并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综上所述,项目基本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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