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马关一中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马环验告字〔2017〕37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证性,现将马关一中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马关一中普通高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马关县马白镇兴隆社区田湾二村101号
建设单位:马关县教育局
验收监测单位: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6-7128058
联系科室:马关县环境保护局环评股
通信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三楼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马关县马白镇兴隆社区田湾二村101号,占地面积32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 m2,项目包括主体工程(1栋5层教学楼、1栋5层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1楼);附属工程(小花园恢复);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消防);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噪声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实验室废气处理工程)等组成。项目实际总投资3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文山州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并于2014年8月12日经马关县环境保护局马环审〔2014〕7号行政审批通过。该项目于2017年7月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对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调查,项目环评批复环保要求措施共10条,其中8条满足,2条基本满足,满足和基本满足率为100%。项目环评报告表环保要求措施共11条,其中9条满足,2条基本满足,满足和基本满足率为100%。
已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为地埋封闭式;合理布置垃圾桶位置,有效减少了恶臭气体的产生。项目食堂采用电能、天燃气等清洁能源作燃源,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区域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进入化粪池处理。
(3)噪声:项目区域内设置减速带、行车导向、禁鸣标志等标识牌等措施进行规范管理。
(4)固体废物:化粪池污泥已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手续完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场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验收监测调查结果表明,污染物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工程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经监测可达标排放,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
四、验收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中的对策要求进行了有效控制,并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各环保设施均正常稳定运行。综上所述,项目基本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