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粉(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料场风动扬尘等,环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在风干物燥易产生扬尘(或粉尘)时,对施工场地经常喷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施工场地;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等的相应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环评提出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旱厕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区通过给固定设备搭建操作棚以及给大噪声设备安装临时隔声。环评提出措施为了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③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的相应措施,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包括废砖块、弃渣等,在低洼处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项目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0.45t。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花枝格村垃圾收集点,与花枝格村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做到日产日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1)骨料加热产生的粉尘、振动筛分粉尘和燃油烟气 ①粉尘 骨料加热粉尘:环评类比分析, 骨料在烘干筒内加热,骨料利用量57900t/a,粉尘产生率以0.2%计,则产生量为115.8t/a,经收集后送入初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治理。 振动筛分粉尘:项目骨料烘干后提升至粒度检控系统内筛分,会产生粉尘,产生量为3.28t/a,经收集后与骨料加热粉尘同一布袋除尘器除尘治理。上述粉尘经收集治理后(除尘效率按99%),骨料加热粉尘和振动筛分粉尘共计排放量为1.19t/a、排放浓度为24.81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严格50%执行,即粉尘浓度限值100mg/m3),通过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SO2、NOx 项目烘干滚筒采取喷入火焰方式对骨料直接加热,燃烧器以重油为燃料,利用量1000t/a(重油含硫率≤0.8%),燃油燃烧后会产生SO2、NOx。 环评分析,重油燃烧后烟气中SO2排放量为15.2t/a、排放浓度316.67mg/m3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严格50%执行,即SO2浓度限值425mg/m3),通过8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重油燃烧后烟气中NOx 排放量为3.6t/a、排放浓度7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 浓度限值240mg/m3),通过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环评预测:正在情况下,骨料加热、振动筛分及燃油燃烧产生的废气在下风向270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其中,粉尘最大落地浓度2.7986 μg/m3、占标率7.19%,SO2最大落地浓度35.928 μg/m3、占标率7.19%,NOX最大落地浓度8.5093 μg/m3、占标率为3.40%,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非正常情况下,粉(烟)尘出现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环评要求:加强项目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将排气管高度加高至15m以上,以降低粉尘影响。 (2)有机热载体液相炉燃烧废气 项目采用有机热载体液相炉对石油沥青,采用0#柴油作燃料,用量1100t/a,加热石油沥青2000t/a。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下册)中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计算,柴油燃烧后烟气产生量为1.96×107m3/a,粉尘产生量286kg/a、浓度14.59mg/m3,SO2产生量3762kg/a、浓度191.94mg/m3,NOx产生量4037kg/a、浓度205.97mg/m3。 环评分析,项目有机热载体液相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直接排放,其中烟气排放量为1.96×107m3/a,粉尘排放量286kg/a、排放浓度14.59mg/m3,SO2排放量3762kg/a、排放浓度191.94mg/m3,NOx排放量4037kg/a、排放浓度205.97mg/m3,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标准要求,通过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环评预测:正常情况下,项目在下风向285m处有机热载体液相炉燃烧废气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其中废气中烟尘最大落地浓度为2.5529μg/m3、占标率为0.28%,SO2最大落地浓度为33.3295μg/m3、占标率为6.67%,NOX最大落地浓度为24.1107μg/m3、占标率为9.64%,均可满足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于周边住户、多乐村、花枝格村,环评分析,TSP、SO2、NOX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非正常情况下,烟尘排放浓度明显升高,对周围环境影响加大,环评要求:加强项目设备和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降低粉尘影响。 (3)沥青烟气 项目年加热石油沥青2000t,在加热过程会产生沥青烟气,其中主要污染因子为苯并芘。环评参考《工业生产中的有害物质手册》(第一卷、拉扎列夫主编)、《有机化合物污染化学》(金相灿主编)等资料,石油沥青加热过程中沥青烟产污系数以56.26g/吨石油沥青、苯并芘产污系数以0.012g/吨石油沥青计,则沥青烟气产生量0.113t/a、苯并[a]芘为24g/a。 项目拟配备一台10000m3/h的引风机,并采用收集效率为90%的集气系统对沥青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有组织沥青烟气量为101.7kg/a,含苯并[a]芘0.0024kg/a,通过沥青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处理效率90%)。处理后,沥青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10.17kg/a、排放浓度0.64mg/m3,苯并[a]芘0.00216kg/a、浓度0.1.35×10-4mg/m3,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环评预测:正常情况下,项目沥青烟气在下风向108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其中沥青烟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105180μg/m3、占标率为0.17%,苯并[a]芘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02454μg/m3、占标率为0.33%,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对于周边住户、多乐村、花枝格村,环评分析,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及满足沥青烟的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标准(0.073mg/m3)要求。非正常情况下,环评分析,沥青烟气在周边环境敏感点的浓度也可满足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影响不大。 2、无组织废气 粉尘:环评分析,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卸过程、石料堆场、石料输送及石料通过传送带进入烘干筒的过程会产生粉尘,产生量为5.79t/a,对周围环境有一点影响,环评要求:将骨料场设置为半封闭结构,上方加盖彩钢板顶棚,四周设置围墙围挡降尘,对石料传送带设置彩钢瓦防护罩收尘,在骨料场、石料传送及石料的装卸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粉尘量可减少80%以上,即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16t/a。大气防护距离:环评分析,项目区范围无大气超标点,不设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B13021-91)中推荐的方法进行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75m,结合本项目地形及马关县气象条件,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无居民点和无敏感点分布,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要求。为减小影响,环评要求:在本项目运行期间,距项目沥青储罐、搅拌楼100m范围内禁止建设医院、学校、居住点等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 (二)废水 1、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3.05m3,经排水沟收集、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影响不大。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4m3/d,经马关县共发石场旱厕集中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利用,影响不大。 (三)地下水 环评分析,本项目为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但为进一步减小影响,环评要求:①对油灌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②项目建设的输油及通气管线应采用了无缝钢管焊接连接;③输油、通气管线及储油罐采用依次刷两遍防锈漆、作三层玻璃丝布以及四遍环氧树脂漆的方式进行防腐;④管线施工完毕后,进行了0.90MPa的水压试验,确保无渗、漏现象;⑤油罐与运油车采取密闭卸油的方式;⑥营运期须加强检修和维护,浇筑的管沟、事故池、旱厕内壁等有裂缝的及时进行补浇,避免出现渗漏现象。 (四)噪声 环评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石料提升机、烘干筒、搅拌楼、初级旋风除尘器、离心通引风机、各类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在75~90dB(A)之间。环评预测,项目噪声昼间在距项目区30m范围内、夜间在距项目区100m范围内出现超标,即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为减小影响,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高噪声设备添加减震垫等降低噪声源强;出入场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大声喧哗等。 (五)固体废物 不合格石料:项目生产不合格石料产生量约为10t/a,收集后运至石料厂破碎回用,不外排。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119.08t/a,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量117.89t/a,收集后清运至马关县共发石场废土场填埋。 废机油: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会产生废机油,属危险废物,产生量约50kg/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油渣:项目清洗沥青储罐、重油罐、柴油罐等会产生油渣,属危险废物,产生量3.5t/a,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初期雨水收集池产生的底泥量约为5t/a,定期清掏后作项目场区低洼处回填或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送马关县其他开发建设施工地基作填方回用,不外排。 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kg/d、0.6t/a,收集后清运至花枝格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 (五)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产生沥青烟气中苯并(α)芘属于多环芳烃,大气沉降、垂直入渗等对区域土壤造成影响。根据《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马关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事项的复函(文环函〔2017〕81号)》,自2017年起马关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故本项目废气中苯并[a]芘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环评分析,项目对沥青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油罐区和相关设备采取防渗漏措施,对废机油、油渣、废活性炭等严格按危废要求妥善处置,影响不大。 三、环境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为马关联志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项目运营期,涉及油类物质(重油、0#柴油等)、易燃固废(沥青)的储存及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可知,项目油类物质(汽油、柴油等)、易燃固废(沥青)属危险物质,项目重油最大储存量为40t、0#柴油最大储存量为6t,总的为46t,未超过临界量2500t的要求;沥青最大储存量为80t,未超过易燃固体临界量200t的要求。 按导则附录C计算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为Q=0.42﹤1,所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对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做简单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7-19、表7-20。 (2)物质危险性识别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沥青、重油、柴油。项目设置2个沥青储罐、1个重油罐、1个柴油罐,均位于项目搅拌主楼南侧,项目沥青、重油、柴油主要理化特性,①引发沥青、重油及柴油泄漏事故主要原因 a、罐体是储运系统的关键设备,也是事故多发部位,如罐体变形过大、腐蚀过薄甚至穿孔、焊缝开裂、浮盘倾斜、密封损坏等都有可能引发沥青和重油泄漏事故;b、由于操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储罐出现“冒顶”事故,储存介质外溢而引发沥青、重油泄漏事故;c、在生产过程中作业不慎时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可引发沥青、重油泄漏事故。 ②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a、储罐、管道阀门和泵为主要火灾危险设备,若由于维护不当出现故障,造成高温沥青的大量泄漏,再遇到明火源时可能导致火灾;b、排灌作业时,若操作不当,罐内油温过高,易引发非甲烷总烃气体、沥青烟气爆炸;c、由于操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冒顶”事故,沥青、重油外溢,遇到明火源可能导致火灾。 (4)沥青、重油及柴油着火或爆炸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重油的燃烧和爆炸引起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成品油的泄漏和燃烧,会引起沥青的大面积燃烧,沥青、重油的燃烧也将给大气环境和地表水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尤其是对地表水和土壤的污染影响将是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被污染的水体和土壤中的各种生物及植物将全部死亡,被污染的水体和土壤得到完全净化,恢复起原有功能,需要十几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为此,建设方应把储油设施防爆防火工作放在首位,按消防法规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制度,确保沥青和重油存储区不发生火灾。 (5)沥青储罐、重油及柴油储罐泄漏对环境的影响 沥青、重油及柴油储罐事故泄漏包括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沥青、重油泄漏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最坏的设想是所有的柴油、沥青全部进入环境,对环境、土壤、生物造成毁灭性的污染。这种污染一般是范围较广、面积较大、后果较为严重,达到自然环境完全恢复需要相当长时间。 (6)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反方风险的意识; 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③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④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的各项目要求; ⑤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⑥厂区内的电气设备严格按照防爆去划分配置; ⑦在沥青、重油及柴油储存区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 ⑧在厂区设立严禁打手机的警告牌; ⑨在罐区地面采用防渗透处理,防止废水渗漏而污染地下水; ⑩在罐区设隔水围堰,即防火堤;罐区建事故水收集池,以确保事故水不流出界区外污染水体。 (7)制定应急预案 四、评估结论 (1)“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联志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