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施工粉(扬)尘:项目装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通过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尘布网、洒水降尘、覆盖篷布等措施后,影响不大。 装修废气:项目内墙刷白涂料、使用乳胶漆等会产生有机溶剂挥发性废气,含苯类、丙酮、乙醛、甲酸等,会对周围造成一定影响。环评要求:选用无毒、低毒的环保型装修材料,杜绝使用淘汰涂料产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同一时间大面积集中喷涂作业;装修后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影响不大。 其他废气:含施工机械尾气等,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来源于砂石料冲洗、场地清洁等过程,主要含有SS等污染物,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利用,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污水,排入周边厕所后,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钻机、电锤、切割机等施工机械噪声,其噪声源级在85~90dB(A),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逐一避开人群休息时段作业,严禁在12:00~14:00和夜间施工,减小施工影响。 固体废物 建筑物固废:项目建设垃圾产生量0.37t,可回收利用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市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置。 设备包装固废:主要含包装纸壳等,经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站处置。 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0.05t,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部门处置。 运营期 (一)废气 喷漆废气:项目年喷漆200辆汽车、喷漆量0.149t/a,喷漆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补漆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0.0006 t/a,0.00043kg/h;漆雾颗粒的排放量为0.00745t/a,0.0053kg/h。喷漆、烤漆的全过程是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所产生喷漆、烤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喷漆烤漆房的排风道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工艺使用水性漆,补漆分为一般补漆(对车身少部分补漆)及全车补漆(对车身整车补漆)。本次评价从保守考虑,喷漆房内喷漆废气收集率取95%。 喷烤漆房平均每天使用4小时,风机引风量为10000m3/h,年工作总天数为350天。本项目烤漆房废气拟通过“双层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环评要求:使用环保型油漆和喷涂设备,加强喷漆废气治理装置的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活性炭和过滤棉,保持处理效率;加强涂料、有机溶剂等原料的管理;合理布设排气口位置,应引至西面方向排放等。 打磨粉尘:车辆维修过程中对车身凸起部分的打磨会产生粉尘,平均每日打磨工作时间约1.5h,年工作时间约525h,项目维修的车辆为中、小型汽车,打磨主要是使车身和连接处平整,为喷漆做准备,全年喷漆汽车200辆。项目内打磨频率低、车身打磨面积小,使用小功率设备。 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第九分册”中“3721汽车整车制造业产排污系数表-轿车”工业粉尘产污系数为0.011kg/辆。则本项目打磨粉尘产生量约为0.0022t/a。 本项目打磨机为汽车无尘干磨吸尘机,该打磨机可在砂轮与物体干磨产生粉尘时,自动将粉尘吸入机身配套的集尘器内,可大大减小粉尘的排放量,吸尘器处理效率为90%,则打磨粉尘产生粉尘量为0.22kg/a,0.00042kg/h。此部分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项目焊接废气,主要为烟尘,呈无组织排放,经自然扩散后影响不大。 汽车尾气:项目汽车维修和进出场区会产生尾气,经绿化植物吸收和自然扩散后影响不大。 厨房油烟:项目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 恶臭:项目垃圾桶、化粪池等使用过程会产生恶臭,拟采取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扫厕所等,减小恶臭影响。 (二)废水 打磨和地面清洁废水:项目打磨和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616m3/a,含有油污、泥沙等,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评分标准》(GB26877-2011)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280m3/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评分标准》(GB26877-2011)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通风系统、机械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及人员活动噪声,噪声源级在75~90dB(A)。环评预测,运营期设备噪声昼夜噪声分别在2m、5m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减小影响,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添加隔声减振装置等,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午间休息时间(12:00-14:00)和夜间(晚间22:00-次日6:00)营业等。 (五)固体废物 废矿物油:项目废矿物油,属危险废物,拟建设专门用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涂料:项目废涂料,属危险废物,拟建设专门用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含油浮渣:项目打磨和清洁面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产生含油浮渣,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沉淀池泥沙:项目打磨和清洁面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产生泥沙,属危险废物,清掏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其他危废:包括废活性炭、滤棉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0.83t/a,经收集后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送生活垃圾堆放点堆放,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含厨房隔油池废油)产生量3.5t/a,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影响不大。 三、评估结论 (1)“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吉恒浩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