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马关县都龙镇铜街大沟尾矿库二级泵站附近,总占地面积为2290m2。新建日处理为4000m3/d外排水处理站一座。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调节池、一段反应池、一段中和池、混凝沉淀池、二段反应池、二段中和池、高密度澄清池、臭氧氧化池、活性炭滤池、清水池、反冲洗渣池、水泵房、污泥浓缩池、回收水池)、辅助工程、(加药间、臭氧发生车间、预备用房、风机房、排水管线);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通信、消防、出入口及道路);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控制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组成。铜街大沟尾矿库废水治理处理规模为4000m3/d。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外排水处理站劳动人员从矿区生产人员中调配,故本项目建成后,将不会新增生活污水。外排水处理站年工作320 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 小时。 项目投资:总投资1666.72万元,环保投资10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34%。 |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 施工粉(扬)尘: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①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在本项目场地周围设置适当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可有效减少扬尘的影响。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一般每天不少于2 次;若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并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建筑材料(白灰、水泥、沙子、砖等)尽量避免露天堆放,有露天料场应有遮盖防流失措施。④将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临时堆放时应采用土工布进行覆盖,减少扬尘影响时间。废弃土石方、建筑材料弃渣及时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他废气:含施工机械尾气等,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利用,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污水,用原铜街大沟尾矿库值班室周边的厕所,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采取以下措施①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如选用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尽可能采用订制的构件,减少在施工场地内加工。②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空压机等),使其远离环境敏感点一侧。③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午休时间及夜间不得进行作业。④给空压机等固定噪声源搭建简易操作棚。⑤项目处理场施工场区修建施工围墙,且高度不低于2.5m。⑥高噪声施工机械操作员加强听力保护。⑦对施工设备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便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的运行噪声。⑧给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输送泵、空压机等添加减振垫,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废弃土石方,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产生量为931.587m3,产生后由施工方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2)建筑垃圾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分类处理,废弃水泥块等用于施工场地回填,管材边角及装修材料边角收集外售给废品站。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堆存期间应采取洒水降尘、土工布覆盖等措施减小扬尘污染。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都龙镇环卫清运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加强项目恶臭治理。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尽量封闭或局部封闭处理措施,并采用除臭药剂除臭、及时清掏清运污泥,加强项目区绿化,用绿化植物吸附臭气等措施,确保项目无组织恶臭污染物达标。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减小恶臭影响。 (二)废水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的外排水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最严标准,其余污染物排放标准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所有外排废水由外排管线引入铜街大沟尾矿库7号井经隧洞排至冲沟进入那崩河,最终汇入南北河。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应按规范设置排污口,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要求,便于管理,杜绝污水事故排放。做好防渗措施 ,严格质量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管控,确保质量要求,杜绝各污水处理单位破裂、泄漏等。 加强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将项目区域涉及处理或收集接触污染物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区域划为重点防治区,其防渗应做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x10-7cm/s或满足《危废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将队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一般防治区,其防渗应做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项目污(废)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应严格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作质量规范》(GB50334-2002)要求建设,对各污(废)水处理构筑物选用抗渗阻水材料建设、采取满水渗漏实验等,做到防渗、防腐、防裂及抗压等,杜绝项目废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严格质量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管控,确保质量要求,杜绝各污水处理单位破裂、泄漏等。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相对噪声高的设备设置隔声减振垫;并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周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水处理系统沉渣、浮渣和沉淀污泥和废水输送管道污泥经浸出毒性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废物的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标准》要求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属于危险固体废物的送污泥浓缩池处理后,送铜街大沟尾矿库处置。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渣经清掏滤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送厂区垃圾收集间统一收集后,委托都龙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化验室和内部使用的在线监测系统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厂区垃圾间统一委托都龙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三、评估结论 (1)“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铜街大沟尾矿库外排水深度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