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案》工作要求,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委托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文山州马关县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对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划分。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对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水源地概况
大丫口水库位于马关县城西北部的马白镇沙尾冲村沙尾冲村小组北面,距县城约16km,水库于2005年1月下闸蓄水,2006年12月竣工验收,2007年开始向马关县城区供水。大丫口水库为中型水库,水库死水位1387.70m,相应库容70.20万m3,正常蓄水位1415.20m,兴利库容872万m3,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p=2%),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p=0.1%),设计洪水位1417.28m,校核洪水位1417.20m,调洪库容158.80万m3,总库容1101.00万m3。
大丫口水库是马关县县城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服务城区4个社区,北至原古林药业,南至小马白,东至松毛寨,西至南山,服务人口6.93万人。根据2017年供水台账,2017年大丫口水库月均供水量27.78万m3,年供水总量333.63万m3。远期规划日供水量为12000m3,预计年供水量将达到438万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222万亩,目前有效灌溉面积1.1万亩,目前年平均灌溉引水量约100万m3;远期考虑灌溉引水量维持现状。
二、水源地区划
马关县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19.58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1.96km2,水域面积0.49km2,陆域面积1.47km2;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7.62km2,陆域面积17.62km2。区划范围详见下表及图。
表1 马关县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情况表
城市名称 |
饮用水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环境功能类别 |
指标名称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准保护区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马关县 |
大丫口水库 |
水库型 |
II类 |
面积(km2) |
1.96 |
17.62 |
/ |
0.49 |
1.47 |
/ |
17.62 |
/ |
/ |
保护区范围 |
水域:水库正常蓄水位1415.20m以下的全部水域。 陆域:水库正常蓄水位1415.20m以上200m以内(不超过水库流域分水岭)的陆域。 |
陆域: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整个流域面积。 |
/ |
三、征求意见范围及内容
大丫口水库水源地周边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即马关县坡脚镇、仁和镇、马白镇及大栗树乡居民和政府部门。
征求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大丫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总体意见,支持或不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是否合理、可行,以及调整完善建议;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后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大丫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方案如有异议,请填写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对马关县大丫口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意见表(见附件),并发送至征求意见单位(联系方式如下)。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征求意见单位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通讯地址:马关县马白镇马中路30号(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邮编:663700
联系人: 李世雕
联系电话:13577628675
电子邮箱:503299980@qq.com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附件(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对__________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意见表)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2021年1月4日
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对__________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意见表 |
填表日期 |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
一、公众意见 |
与本水源地区划范围和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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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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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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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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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______省_____市_____县(区、市_______乡(镇、街道)_____村(居委会)______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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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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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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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市)_____乡(镇、街道)_____路____号 |
是否同意公开企业信息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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