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运营期主要影响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项目运营期额为主要包括青贮池恶臭、转运恶臭、加工恶臭、污水处理系统恶臭,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环境。采取的防治措施有:①青贮过程中,青贮池采用黑膜封闭压上重物进行发酵,青贮废水收集池为密闭设置;②项目上料机上料口设置活动式密封盖;③项目输送环节各连接点间进行无缝密闭链接、输送管道全封闭;④压榨机出料口加罩密闭处置;⑤压榨废水收集池加盖密闭;⑥在生产区域内定期喷洒除臭剂;⑦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拟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且在封闭房间内设置,贮水池等可密封位置进行密封,并在污水处理间内定期喷洒除臭剂。 热风炉采用工业用醇基作燃料,工业醇基作燃料的燃烧产物为水汽和CO2,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燃源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排气筒处的水浴除尘设施处理后,废气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设备管道与燃源废气一同经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烘干废气以有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环境。水膜除尘设备除尘效率约为90%,则项目烘干废气中粉尘排放量约为0.42t/a,产生速率为0.109kg/h,风机风量为16800m3/h,排放浓度为6.51mg/m3,烘干废气中烟(粉)尘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浓度限值。环评要求和建议:①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重视环保设施的维护,加强除尘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若发生非正常排放时,应禁止生产,应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待除尘设备维修完善后,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发生非正常排放事故;②排气筒排气口处应设置监测孔,定期进行年度监测,保证达标排放。粉碎机、制粒机运行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设备资料,项目粉碎机和制粒机均全封闭运行,且粉碎机和制粒机之前的输送管道全封闭,粉碎机和制粒机均自带粉尘收集系统和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故项目粉碎、制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粉尘收集系统及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可返回制粒机进行制粒加工。经粉尘收集系统及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有1%的粉尘无组织散逸至大气环境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青贮废水、压榨废水、地面清洁废水、水膜除尘设备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1)寿菊鲜花由农民采摘后运至项目区,导入青贮池进行贮花,运营期青贮废水产生量为3444m3/a,21.525m3/d,项目区域内设置有青贮废水收集池,该部分废水经管道进入青贮废水收集池后进入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进入项目废水收集池内暂存,后用作项目周边万寿菊基地农肥使用。 (2)压榨废水 项目压榨过程将发酵后的万寿菊输送至压榨机对万寿菊进行压榨处理,压榨出万寿菊中的水分,压榨过程会产生压榨废水,项目压榨机下设置有压榨废水收集池,压榨废水集中收集后经管道进入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进入项目废水收集池内暂存,后用作项目周边万寿菊基地农肥使用。 (3)地面清洁废水 项目运营后为保持生产区洁净,需每周对生产区地面进行清洁,采用冲洗方式,约10天冲洗一次,排水量为0.72m3/次,11.52m3/a,该部分废水经项目区域管沟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进入项目废水收集池内暂存,后用作项目周边万寿菊基地农肥使用。 (4)水膜除尘设备废水 项目水膜除尘设备设置5m3水池,项目水膜除尘设备需每月清理一次,将水膜除尘设备内水池水抽入项目设置的循环沉清池(3级沉清)内沉淀后可回用做除尘设备水池内用水,且需定时补充新鲜水,废水可实现不外排。 (5)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项目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可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活污水可实现不外排。 (6)初期雨水 项目运营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设置1个35m3的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后,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环评提出:①建设方应保证运营期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沉清池(三级)、化粪池等各项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禁止运营期项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周围水环境;②项目区域内设置导排水沟导排项目区域雨水,减少降雨水流冲刷项目区产生的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环境;③项目区日常进行洒水降尘,降低项目粉尘影响,减少项目运营期生产粉尘扬尘对周边地表水影响等。 2.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项目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 危险废物暂存间、燃料暂存间、青贮池、青贮废水收集池、压榨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间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②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机修间、仓库为一般防渗区,该区域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1×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 指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会发生含有污染物的介质泄漏到地面或地下的区域,包括配电室、办公用房、宿舍、厨房等,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地面可硬化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社会噪声、交通噪声、设备噪声。 1.社会噪声 外来人员、工作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声压级在50~75dB(A)之间,在考虑墙体阻隔、绿化阻隔、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2.交通噪声 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为交通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之间,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但为了更进一步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禁止鸣笛的图标; ②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 ③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3.设备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粉碎机、烘干机、制粒机、引风机、水泵等,其噪声级在75~90dB(A)之间,其噪声大且具有连续性,所以,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了降低噪声影响,本次评价提出以下要求: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对破碎机、粉碎机、引风机、水泵等设备添加减震垫等;②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③合理安排使用高噪声设备使用工序,避免同一时间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④项目运营期积极听取周边居民住户等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发生纠纷;⑤区域内增加绿化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⑥给生产员工佩带耳塞,加强劳动保护。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压榨过程产生的花泥、粉碎机和制粒机万寿菊粉尘、不合格产品、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花泥、粉碎机和制粒机万寿菊粉尘、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即时运至项目区生产车区作生产原料使用,避免在项目区内长时间大量存放。 2.环评要求建设方在项目区内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置专用的废机油收集桶集中收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设有明显标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包括:①危险废物贮存间必须要密闭建设,门口内侧设立围堰,地面应做好硬化及“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制造,建筑材料必须与机油、汽油、柴油相容,地面必须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②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需张贴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废暂存位置张贴危险废物信息板,危废贮存容器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③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废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④建立台账并悬挂于危废间内,转入及转出(处置、自利用)需要填写危废种类、数量、时间及负责人员姓名。⑤废油液收集罐储存室应设置在阴凉通风处,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库温控制在30℃下为宜,危废暂存间均需要设置照明措施和观察口。⑥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他的其他物品。 3.环评要求建设方在项目区内1个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收集池,水泥硬化,有防风防雨遮挡物,污泥收集到项目区内污泥收集池暂存,建设方定期外售处置。 4.要求项目区内设置1个垃圾收集池,水泥硬化,有防风防雨遮挡物,生活垃圾收集到项目区内垃圾收集池,定期清运至项目区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周边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敏感目标,因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污染影响型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根据土壤影响评价项目的类型、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可判定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评价工作。 三、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事故类型为醇基燃料泄露或发生火灾爆炸。 环评提出措施:项目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在日常运营期加强设备检修、日常巡检等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在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发生火灾及爆炸的概率将大为降低,万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及时采用相应的应急预案,可以把事故的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仁和镇万寿菊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