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马关县木厂镇、仁和镇、马白镇。本项目共分为两段,一是响水河落却河段,二是响水河堵咒河段。响水河落却河段治理起点从河边水库下游0.54km处,终点至落却河与响水河交汇口,全长14.7km,其中桩号k8+750至k8+150,k8+050至k7+800、k1+05至k0+300三段两岸多为山体沿岸农田面积少,对三段保持天然河道状况,仅进行疏浚处理;响水河堵咒河段计划治理段上游涉及城子卡小河、木头底小河两条支流,城子卡小河计划治理段为汇口以上1.1km,木头底小计划治理段为汇口以上1.85km,干流计划治理终点为花枝格村砖厂公路桥止,计划治理长度5.972km,响水河堵咒河段计划治理总长8.922km,其中桩号k7+350至k6+375段两岸多为山体,保护对象少,计划保持天然断面,仅对该段河道进行疏浚处理。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8330.61万元,环保投资为60.27万元,占总投资的0.72%。 |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 项目施工现场要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降尘措施;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及废弃物堆放设置在场内避风处,并采取覆盖等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在行驶至村寨等环境敏感点时,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对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项。 (二)废水 河堤浇筑工程及河道交叉建筑物建设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采用沿河道分段、分期的枯期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采用土石围堰,迎水侧采用块石防护,浇筑作业在围堰内进行。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应尽量远离河流,确因工程建设需要而临时堆放在水体附近的一般建筑材料,必须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和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作农肥利用,其余较清洁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施工中的废油及其它固体废弃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不得堆放在水体旁;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治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噪声设备上安装减振装;在临近村庄的施工营地、进场道路沿线和河道施工等环境敏感点须设置禁鸣和限速的醒目标志。将柴油发电机等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布设在室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人群休息时间。 (四)固体废物 目施工期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9.93万m3(自然方),回填的土石方为34.47万m3(自然方),土石方开挖可利用回填率为80%,弃碴率为20%,可利用回填土方为31.94万m3(自然方),需从土料场调入回填量1.42万m3(自然方),弃碴量为8.69万m3(自然方),如按松方系数1.3计,弃渣量为11.30(松方)。 工程不设置弃渣场,产生的弃渣在施工区临时暂存,然后运至周边合法弃渣河道施工建筑垃圾包括石料、砂、废混凝土块、水泥包装袋、钢材、等;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施工管理、工艺、地形环境条件等密切相关,无法定量预测产生量;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按照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处置;水泥包装袋、废钢材等回收利用。 同时,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污泥,主要成分是泥沙、砂料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定期清掏后运到弃土场堆存。施工区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吸油毡,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对机械维修或油污泄露时及时用吸油毡进行吸附,使用后的吸油毡应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影响 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项目实施后,防治汛期洪水淤积,对生态环境、景观产生有益影响。 三、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和营运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响水河落却河段、堵咒河段治理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