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环境影响 施工粉(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料场风动扬尘等,环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在风干物燥易产生扬尘(或粉尘)时,对施工场地经常喷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施工场地;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等的相应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环评提出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旱厕统一收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作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区通过给固定设备搭建操作棚以及给大噪声设备安装临时隔声。环评提出措施为了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③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的相应措施,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包括废砖块、弃渣等,在低洼处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项目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花枝格村垃圾收集点,与花枝格村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做到日产日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 项目工艺设计采用密闭设备,骨料烘干及振动筛分过程均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烘干、振动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50%执行,即:粉(烟)尘的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100mg/m3,SO2的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425mg/m3,NOx 的排放浓度限值为240mg/m3处理后,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机热载体炉燃料为柴油,加热沥青时,产生燃油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后,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的50%执行,即:粉(烟)尘的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100mg/m3,SO2的排放浓度标准限值为425mg/m3,NOx 的排放浓度限值为240mg/m3处理后,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石油沥青加热过程会产生沥青烟气及苯并[a]芘废气经出料口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入沥青混凝土搅拌中的沥青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在装卸过程、石料堆场、石料输送过程中采取酒水降尘措施,并对骨料场进行半封闭,对石料传送带设置彩钢瓦防护罩收尘。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二)废水 项目营运期实行雨污水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马关县共发石场旱厕集中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为了防止油罐区泄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油灌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输油及通气管线应采用了无缝钢管焊接连接;油罐与运油车采取密闭卸油的方式;加强检修和维护,避免出现渗漏现象。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对高噪声设备添加减震垫等降低噪声源强;出入场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大声喧哗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作生产原料。骨料筛分过程会产生不合格石料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石料厂再次破碎处理,回用作生产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沥青储罐的油渣、导热油、废弃活性炭等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要求建设。 (五)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产生沥青烟气中苯并(α)芘属于多环芳烃,大气沉降、垂直入渗等对区域土壤造成影响。根据《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马关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事项的复函(文环函〔2017〕81号)》,自2017年起马关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故本项目废气中苯并[a]芘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环评分析,项目对沥青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油罐区和相关设备采取防渗漏措施,对废机油、油渣、废活性炭等严格按危废要求妥善处置,影响不大。 三、环境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为马关联志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项目运营期,涉及油类物质(重油、0#柴油等)、易燃固废(沥青)的储存及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可知,项目油类物质(汽油、柴油等)、易燃固废(沥青)属危险物质,项目重油最大储存量为40t、0#柴油最大储存量为6t,总的为46t,未超过临界量2500t的要求;沥青最大储存量为80t,未超过易燃固体临界量200t的要求。 按导则附录C计算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为Q=0.42﹤1,所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对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做简单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7-19、表7-20。 (2)物质危险性识别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沥青、重油、柴油。项目设置2个沥青储罐、1个重油罐、1个柴油罐,均位于项目搅拌主楼南侧,项目沥青、重油、柴油主要理化特性,①引发沥青、重油及柴油泄漏事故主要原因 a、罐体是储运系统的关键设备,也是事故多发部位,如罐体变形过大、腐蚀过薄甚至穿孔、焊缝开裂、浮盘倾斜、密封损坏等都有可能引发沥青和重油泄漏事故;b、由于操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储罐出现“冒顶”事故,储存介质外溢而引发沥青、重油泄漏事故;c、在生产过程中作业不慎时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可引发沥青、重油泄漏事故。 ②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a、储罐、管道阀门和泵为主要火灾危险设备,若由于维护不当出现故障,造成高温沥青的大量泄漏,再遇到明火源时可能导致火灾;b、排灌作业时,若操作不当,罐内油温过高,易引发非甲烷总烃气体、沥青烟气爆炸;c、由于操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冒顶”事故,沥青、重油外溢,遇到明火源可能导致火灾。 (4)沥青、重油及柴油着火或爆炸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重油的燃烧和爆炸引起的后果相当严重,不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成品油的泄漏和燃烧,会引起沥青的大面积燃烧,沥青、重油的燃烧也将给大气环境和地表水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尤其是对地表水和土壤的污染影响将是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被污染的水体和土壤中的各种生物及植物将全部死亡,被污染的水体和土壤得到完全净化,恢复起原有功能,需要十几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为此,建设方应把储油设施防爆防火工作放在首位,按消防法规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制度,确保沥青和重油存储区不发生火灾。 (5)沥青储罐、重油及柴油储罐泄漏对环境的影响 沥青、重油及柴油储罐事故泄露包括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沥青、重油泄漏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最坏的设想是所有的柴油、沥青全部进入环境,对环境、土壤、生物造成毁灭性的污染。这种污染一般是范围较广、面积较大、后果较为严重,达到自然环境完全恢复需要相当长时间。 (6)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反方风险的意识; 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③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④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的各项目要求; ⑤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及高效的安全生产机构,一旦发生事故,要做到快速、高效、安全处置; ⑥厂区内的电气设备严格按照防爆去划分配置; ⑦在沥青、重油及柴油储存区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 ⑧在厂区设立严禁打手机的警告牌; ⑨在罐区地面采用防渗透处理,防止废水渗漏而污染地下水; ⑩在罐区设隔水围堰,即防火堤;罐区建事故水收集池,以确保事故水不流出界区外污染水体。 (7)制定应急预案 四、评估结论 (1)“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公路分局花枝格材料保障中心沥青拌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