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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2022年1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8日-202227日(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6-7128058、0876-7134746(马关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中路30号)

   编:663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关县花枝格大竹棚石料厂年采48万吨石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大竹棚

马关县晟辉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位于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大竹棚该矿山由马关县共发采石场2007年首立采矿权的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大竹棚石灰岩矿、马关公路管理段兴路采石场2006年首立采矿权的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狗撵羊山石灰岩矿两个矿权以及空白区(0.1649km2)整合重组而成,重新划定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2792km2,拟设开采标高1510m~1280m,共由14个拐点圈定,生产规模48万吨/年,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本次产品方案为公分石(Ф10~30mm)、瓜子石(Ф5~10mm)、石粉砂(Ф0~5mm)。项目设置有1条破碎生产线,位于项目矿区中部采空区,内设置破碎设备,用于产品破碎加工;项目设置有3个堆料场,其中1#堆料场与破碎生产线共用一个轻钢结构大棚,位于大棚东北侧,2#堆料场位于1#堆料场北侧,3#堆料场位于1#堆料场西北侧,用于项目石灰岩矿原料及成品的堆放;项目设置1个临时排土场,位于破碎生产线及堆料区东南侧;项目设置有1个办公生活区,位于整个项目东侧,依托现有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大竹棚石灰岩矿办公生活区,主要包括办公楼、员工宿舍、公厕和储油房等。

劳动定员:矿山劳动定员17人,其中生产线人员11人,管理人员6人,其中有14人在办公生活区内食宿。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每天两班生产,每班8小时,矿山不进行夜间生产。

项目投资:总投资1412.2万元,环保投资120.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8.52%。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粉(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降尘;对场区粉状物料加盖塑料薄膜,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及时回填压实土石方;加快施工进度,做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风力较大时,禁止施工,减小粉(扬)尘影响。

其他废气:包括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尾气,在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影响不大。

(2)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废水:项目土养护排水、石料、砖块的冲洗、混凝土拌合、建筑物的修筑等均会产生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作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利用,影响不大。

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其中粪便污水排入旱厕经清掏后作农肥利用,其余生活污水收集后洒水降尘,影响不大。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和交通噪声,为进一步减小影响,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小摩擦,降低噪声源强;出入场区车辆减速、禁鸣;利用封闭操作间进行操作等,减小施工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土石方: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均就地回填处理,不外排。

建筑垃圾:项目建筑垃圾含碎石、钢筋头、破砖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清运处理,影响不大。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

1.开采作业粉(扬)尘:项目矿山在钻孔作业、挖掘剥离矿石等开采过程中会产生粉(扬)尘,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采取湿法钻孔凿岩,钻孔设备应配备集尘器收尘;合理推进矿山开采,建议采取分区作业,在各区开采完毕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适当控制剥采进度,应剥采同步,减小区域矿山裸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禁止大风天气开展挖掘作业,降低矿石装卸高度,减小开扬尘产生量,减小影响。

2. 爆破废气:项目爆破过程中会产生爆破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在矿石爆破前向预爆区洒水抑尘;爆破时合理布设炮孔网度,控制装药量,并采用中深孔爆破、采取钻孔注水或微差爆破等,降低爆破粉尘;爆破后采取用喷雾洒水降尘,减小影响。

3. 矿石加工粉尘:项目矿石在挖掘出来后送经输送带输送至破碎、筛分得到石料产品,在输送、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对周围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石料输送采用密封输送带输送,破碎筛分在密闭的车间中生产作业。项目石料破碎环节应采取湿法破碎,同时石料破碎、输送及筛分环节向外散逸的粉尘应采用高压喷雾洒水降尘,减小影响。

4. 堆场扬尘:项目矿石挖掘后运至临时堆场堆放,矿石经破碎、筛分形成产品后堆存于产品堆场,在大风天气下均会产生堆场扬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对临时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产品堆场内设置活动洒水软管,不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保持堆矿的矿体湿润,降低风力扬尘;产品堆场装卸石料时,尽量降低高度,减少扬尘产生量,减小影响。

5. 运输扬尘:项目矿石汽车运输至临时堆场和产品外运过程会产生运输扬尘。

对策措施:项目矿石和产品运输装载过程,应降低物料装卸高度,采取湿法运输,加盖篷布,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在车辆出入堆场场区,应清洗轮胎,避免带泥上路,且限速行驶,减小影响。

(二)废水

    1.生产废水:项目破碎、运输、筛分、堆料等洒水降尘用水均不会产生外排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若直接外排会对周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加强项目初期雨水(降雨前30分钟雨水)收集和治理,在各开采平台建设排水沟、末端连接收集池。项目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晴天(含非雨天)生产作业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控制湿式破碎、筛分、降尘等过程用水量,避免过洒水导致外排废水产生,减小影响。

2.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化粪池;其余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贮存于收集池中,沉淀处理后作洒水降尘用水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如钻机、空压机、挖掘机及破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生产作业噪声,交通噪声等,对周围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作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如破碎、筛分等采取封闭处理。合理矿山爆破时间,严禁在 12:00~14:30 和 22:00~次日 6:00爆破,爆破环节应采取深孔爆破、微差爆破等方式进行,合理控制装药量、选择爆破参数、微差间隔,控制爆破频次等,减小爆破噪声,降低振动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矿石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减小影响。

通过上述措施,环评预测,项目场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有1个临时排土场,位于破碎生产线及堆料区东南侧,总占地面积约为10000m2,容积为6.55万m3,采用一个台阶堆存,堆场下部设置临时挡墙,周围修建截水沟,排土场可满足服务期内产生的废土石临时堆存需求,排土场下部设置挡土墙。临时排土场外围设截水沟,防治水土流失。此外,表土与废土石需分开堆存,表土使用篷布进行覆盖,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废土石暂存后用于周边道路建设,剩余后期用于项目采空区回填使用。

(2)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个生活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运至项目区附近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3)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针对项目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项目方应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方将项目产生的废油用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禁止直接排至外环境。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设置及相关配套设施,规范设置标识,加强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对危废暂存间按照相关建设要求进行地面的硬化及防渗,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杂堆存,并建立废油储存和转运记录台账,并对废油区域设置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使废油的收集、贮存完全达到环保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危废暂存间要求:①危废暂存间必须设置避雷设备;②废油液收集罐储存室应设置在阴凉通风处,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库温控制在30℃下为宜;③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制造,建筑材料必须与机油、汽油、柴油相容;④危废暂存间均需要设置照明措施和观察口;⑤危废暂存间地面必须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痕;⑥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⑦危废暂存间室周围设置截排水沟;⑧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台账管理制度。

三、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需在排土场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将排土场区淋溶水收集到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沉淀后用作非雨天道路洒水降尘。

四、生态环境

1开采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开采作业面范围,禁止开采人员在非开采占地区域乱采乱挖;(2)分区开采、边采边生态修复,确保开采完毕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和植被生态修复完成;

(3)项目运营期文明作业,禁止在矿区及周边进行狩猎或人为开挖破坏动物栖息地等活动;

(4)项目合理安排开采时序,已开采区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并绿化;

(5)项目应对塌陷区进行土地复垦,并设立防护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复垦过程中应并加强地表位移监测,确保地表塌陷区复垦人员的安全。

2、闭矿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和实施方案

本项目在服务期即将到期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请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污染防止措施。在服务期满后立即实施关闭或封场计划。

(2)土地复垦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复垦责任范围主要包括采区、破碎生产线、堆料场、临时排土场及影响区等。建设方应根据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矿山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土地复垦工作应结合项目建设期限、服务年限、采矿计划确定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4、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项目矿山的开采会造成区域水土流失影响,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即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如:露 天采场平台外侧修建小挡墙、排水沟、回填表土、播撒草籽、种植爬山虎复垦,对工业场地在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对产品堆场、临时堆场和临时堆场在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和拦挡,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等,减小影响。

评估结论

1“报告”编制质量

“报告”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2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花枝格大竹棚石料厂年采48万吨石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沈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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