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期主要影响 (一)废气 1.扬尘。在勘查过程中,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探槽开挖及钻探工程产生的扬尘、临时土石方堆放时因风力作用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扬尘。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开挖量、土石方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 2.燃油尾气。在探矿过程中,工程机械运行和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均有废气排放,其中主要污染物为NOx和颗粒物和烃类物等。 环评提出措施:勘探作业中所用设备应配备粉尘收集或降尘设施,临时堆放土石方应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运输道路应采取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尾气需达标排放。 环境空气质量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8年8月13日生态环境部修改)中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 1.地表水。项目建设期涉及的废水主要为槽探及钻探过程设备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环评提出措施:生活废水及槽探及钻探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或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 2.地下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沉淀污水池、隔油池进行防渗处理,降低渗漏几率,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三)噪声 项目建设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等。环评提出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此降低磨擦,减小噪声强度,禁止夜间探勘。探矿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勘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槽探、钻探的废土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措施:槽探及钻探工程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存,采用三色布进行覆盖,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运送至附近村庄垃圾池统一处理。产生的废机油应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待探矿结束运回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二、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本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环评提出措施: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对化粪池、沉淀污水池、隔油池进行防渗处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三、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云南省马关县马鹿塘硅石矿勘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