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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2022年9月21日对马关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1日-2022926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6-7122066

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中路30号)

   编:663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关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

 

云南省文山市马关县第二人民医院院内北侧

 

马关县人民医院

 

云南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392.42平方米,建筑面积6731.55平方米,含主体工程(感染疾病楼)、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设置床位50张,配置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呼吸机、B超机等医疗设备。

项目总投资为5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9.9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气影响以施工扬尘、粉尘为主。

环评提出措施:

1)加强管理,施工场地至少安排1名员工,不定时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设简易堆放棚或采用篷布遮盖,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3)施工场地四周建设硬质围挡,减少地面扬尘飞扬;

4)施工中所有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废气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Ⅱ类标准。

(二)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建筑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

项目施工期不排放施工废水,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建设阶段、主体结构建设阶段和装修工程过程中的施工噪声。

环评提出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根据总图规划,材料加工场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内东北侧,远离周边关系那点。

3)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按照规定项目施工使用的混凝土均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5)人民医院一侧,施工期搭建临时施工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住院部、医技楼的影响。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禁止在2200~次日600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15日前,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砖块、建筑垃圾、装修废料等。

环评提出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土方,用于绿化覆土部分,设置临时的堆土场堆放,同时对临时堆土场采取防御篷布覆盖,保证雨天雨水不冲刷弃土,形成水土流失,同时避免扬尘造成二次污染;废弃土方量少,由施工方运送到周边需回填的低洼地带,实行综合利用。处置率100%

2)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砂、砖块、碎石、洒落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及时清运,将建筑垃圾送到需要铺垫的乡村道路铺路和低洼地带回填,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允许超载,避免沿路抛洒而影响环境。

3)建设方按照环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同时须对施工单位处置弃土和建筑垃圾的情况进行登记,以备管理部门管理核查。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施臭气、负压间抽排废气。

环评提出措施:

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需经消毒和除臭处理后达标排放。

2)设置负压间抽排系统,确保室内处于负压状态,抽排的尾气可能会含有通过空气传播的病菌,需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负压隔离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ICU)送排风应经过初、中、高效过滤器三级处理。送排风系统设置多级过滤的,确保通风系统在过滤器终阻力时的送排风量仍能保证各区压力梯度要求。过滤器应设压差检测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更换过滤器,确保系统在设计风量范围内运行。

污水处理站周边区域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住院病人、医护人员的冲厕、盥洗、沐浴等排水和楼内卫生排水;门诊病人、陪同家属及医护人员清洗、冲厕等排水和楼内卫生排水;手术等医疗科室的排水及污物间排水;各类人员就餐产生的含油污水。本项目检验科产生的检验废水。

环评提出措施:

1项目医院综合污水产生量为25.198m³/d。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消毒预处理工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马关县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马关县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规模270m³/d,现已用221m³/d,还剩49m³/d处理能力,有足够接纳能力)处理后进入马关县市政管网

2)目产生的废水除食堂废水依托马关二院已有的食堂及废水处理措施外,项目产生的其余废水经过消毒池和化粪池的预处理后进入马关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项目医疗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962-2015B等级标准

(三)噪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沉渣、化粪池污泥和医疗废物。

环评提出措施: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有关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和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禁止一次性医疗器具和敷料的回收利用;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设置医废暂存间等措施做好感染性疾病楼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2)医院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渣、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通过投加石灰后作为危险废物一起集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3)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括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单独收集,设置垃圾桶或环卫部门专用垃圾箱,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妥善处理,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五)放射性污染

本项目投运后,涉及的放射源装置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到环境保护局相关科室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沈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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