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我县考生创造一个安静、安心、安全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必须严格控制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段和学校附近,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二、严禁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全天候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进行商业性广告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同时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三、严禁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等高噪声扰民活动。
四、严禁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救援车辆除外)喇叭噪声扰民。
五、严禁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高考期间(2023年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2023年6月15日至18日),除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在居民区和距考点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除外)。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
六、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体育、公安、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对居民区及考点周边各类噪声源实施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以及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广大市民在高考、中考期间若发现噪声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以下投诉电话:
1.工业类噪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0876-7122066。
2.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喇叭噪声、商业经营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县公安局110。
3.房屋建筑噪声、拆迁、市政道路施工噪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6-7121686、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0876-7122366。
4.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县文化和旅游局0876-7133993、县公安局110。
5.商业经营性活动中的固定设备噪声: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0876-7122366、县公安局110。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日程及考点安排。2023年高考:2023年6月7日至9日,考点:马关县第一中学。2023年中考:2023年6月16日至18日,考点:县民中、县一初、县二初、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共17个考点。
(二)若2023年高考、中考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作相应调整。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