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专项规划(2016-2030)》规划成果经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西部智库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即将上报马关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在上报审批前,现依法向社会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送到马关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县住建局三楼规划管理股),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78155216@qq.com。
联系电话:0876—7129497。
附:《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内容
马关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专项规划(2016-2030年)》编制内容
一、规划区范围
研究范围与马关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马关县中心城区的范围相一致,包括马关县主城区、花枝格工业园区、达号工业园区,用地面积约14.64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马关县主城区,用地面积约10.09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体现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个性,展现各功能区灯光照明特点,提升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形象和品质,促进马关县县城“夜经济”和“夜生活“的发展,使其成为文山州内同类县城夜景照明的领跑者。
2、近期发展目标
近期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夜景设施布局,推动逢春大道沿线及新区核心区周边区域新建项目的夜景照明建设,更新改造、优化提升老城区内公共空间的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加强夜景照明特色建设。
三、城市总体照明规划
(一)城市照明布局规划
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确定马关县夜景照明的布局结构为“一轴、一环、一纵、三横、一区、两心,多节点”的总体照明结构。
以城市主干骨架线路、新城与老城特色景观、重要城市节点为核心,一般干道、地区和节点为衬景,达到重点突出,风格协调,特色鲜明的效果。
一轴:即依托逢春大道形成的马关县县城夜景新轴线;
一环:即县城东部环线;
一纵:即依托骏城路形成的老城区纵向夜景照明轴带;
三横:即依托信合路、西坝路、马中路形成三条横向夜景照明轴带;
一区:即新城核心商业商务区;
两心:即新城夜景核心与老城夜景核心;
多节点:指县城内部的门户型节点、重要公共空间节点、特色建筑节点等多个重要照明节点。
(二)城市照明亮度等级规划
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建筑密集度和人们夜间活跃度,结合城市气候特征、节能及环保等要求,将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划分为五个亮度等级,对重点地标性建筑,亮度上将优先考虑,不同区域的亮度相应递减。为了避免因亮度突变造成视觉和心理上的不适感,在不同区域之间划出过渡地段作协调处理。
1、高亮度环境区:商业用地作为县城最繁华的地段,是整个县城人流活动最密集之地,对整个县城中心照明起着关键作用;城市旅游、交通节点作为县城文化及功能的重要体现,对塑造城市文明有重要作用;
2、中亮度环境区:主要为医院、社会福利、其他服务设施等人流活动一般的区域;
3、一般亮度环境区:为不宜过亮的政治文化用地及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低亮度环境区:居住用地及工程设施用地,以环境的柔和幽静衬托亮化重点部位的明亮;
5、暗环境区:县城边缘的区域,亮度等级最低。
根据国际照明委员会(CIF)及我国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在对大量夜景进行实测和评价的基础上,可供参考的照明亮度值如下:
四、城市功能照明规划
根据城市道路的性质、断面形式、路幅宽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流量来分析道路照明分级。根据城市道路等级和使用情况,将道路照明分三大类:
一类:指过境路、城市主干道。指有大量机动通行的主干路如逢春大道、信合路、西坝路等以及206省道、209省道城区段、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县城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大型交通枢纽,道路红线宽度在30m--40m之间。
二类:指城市次干道。指联系县城各功能组团的城市道路,主要有石兴路、园中西路等,道路红线宽度在20-30m之间。
三类:指城市支路。指机动车辆少的道路,包括小区道路,道路红线宽度在10-20m之间。
五、城市夜景照明规划
(一)城市夜景照明规划目标
体现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个性,展现各功能区灯光照明特点,提升马关县县城夜景照明形象和品质,促进马关县县城“夜经济”和“夜生活“的发展,使其成为文山州内同类县城夜景照明的领跑者。
(二)城市夜景照明节点规划
依托马关县县城山水自然资源优势,结合城市发展中逐步形成的老城商业中心、新城商业商贸中心、逢春大道沿线景观轴的建筑、雕塑,以及游憩公园广场等景观设施,通过夜景照明,形成独特的夜景观风貌。
根据城市照明的亮度及重要性等特征,夜景照明节点主要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一级景观照明节点:主要为行政办公及旅游服务景观为主的照明中心,主要是突出马关入口城市门户形象、新城现代商业旅游服务及老城景观风貌的照明布置。该景观节点照明按照亮度等级一级(17~25cd/m²)设置。
二级景观照明节点:由广场、公园及公共绿地组成的照明节点,并结合了水体照明及商业中心照明于一体,使得照明更富层次化。该景观节点照明按照亮度等级二级(13~16cd/m²)设置。
三级景观照明节点:为山体照明、主要道路交叉口重点照明节点。该景观节点照明按照亮度等级三级(7~12cd/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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