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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边境贸易合作区都龙口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批前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01

马关边境贸易合作区都龙口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建设项目位于马关县都龙镇,规划区范围东至中越边境线,南至国门,西至山脚,北到韭菜坪南侧山脚,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各项控制指标如下:

规划区内城乡用地主要由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组成,总用地面积393.37公顷。

(1)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主要为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和军事用地,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为302.22公顷,占城乡用地的76.83%,军事用地面积为2.14公顷,占城乡用地的0.54%。

(2)非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非建设用地主要为水域和农林用地,水域用地面积为2.72公顷,占城乡用地的0.69%;农林用地面积为86.29公顷,占城乡用地的21.94%。

城市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R)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R2),包括住宅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33.9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1.22%。

注:为了增加居住用地建筑布局的灵活性,规划中未对服务设施进行具体用地位置规划,原则上需要按照控规图则要求在相应地块配建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用地、规模除满足本规划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活动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总用地面积17.1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面积比例5.66%。

1)行政办公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分布于规划区北部和南部,总用地面积8.9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2.96%;

2)教育科研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主要是中小学用地(A33),保留位于茅坪村的现状小学,同时规划一座九年一贯制学校,总用地面积4.6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53%;

3)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分布于规划区中部,总用地面积3.48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15%;

4)社会福利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为敬老院,用地分布于规划区中部,总用地面积0.3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11%;

5)文物古迹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分布于规划区南部,总用地面积0.05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02%.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规划区内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和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总用地面积43.7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4.48%。

1)商业用地(B1)

商业用地分布于规划区南部和中东部,总用地面积31.7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0.50%;

2)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

商业用地分布于规划区南部和中东部,总用地面积4.2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41%;

3)商务用地(B2)

商业用地分布于规划区南部和中东部,总用地面积4.70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56%;

4)娱乐康体用地(B3)

娱乐康体用地分布于规划区北部,总用地面积2.2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76%;

5)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是加油加气站用地(B41),两个加油站分为位于规划区中东部和北部,总用地面积0.7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25%.

(4)工业用地(M)

工业用地主要是一类工业用地(M1),位于规划区的东北部,总用地面积37.03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2.25%。

(5)物流仓储用地(W)

物流仓储用地主要是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位于规划区的西北部和南部,总用地面积66.7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20.95%。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区内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和交通枢纽用地,总用地面积63.30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20.95%。

1)城市道路用地(S1)

包括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用地面积60.03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9.86%;

2)交通枢纽用地(S3)

主要是客运场站用地,用地面积1.20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40%;

3)交通场站用地(S4)

主要是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位于规划区北侧、中部和南侧,总用地面积2.0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68%。

(7)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区内公用设施用地主要为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4.2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1.39%。

1)供应设施用地(U1)

包括供水用地(U11)和供电用地(U12),总用地面积1.3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44%,供水用地面积0.48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16%,供电用地总地面积0.8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28%。

2)环境设施用地(U2)

包括排水用地(U21)和环卫用地(U22),排水用地位于规划区的北侧,总用地面积1.9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65%,其中排水地面积1.6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55%,环卫用地位于规划区的南北两侧和中部,总用地面积0.29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10%

3)安全设施用地(U3)

主要是消防用地(U31),位于规划区北部,总用地面0.9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30%。

(8)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区内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也包括少部分的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35.8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11.87%。

1)公园绿地(G1)

公园绿地的总用地面积25.41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8.41%;

2)防护绿地(G2)

位于规划区的西北地块的总用地面积9.44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3.12%;

3)广场用地(G3)

位于规划区的南北两侧,总用地面积1.02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比例0.34%。

现将马关边境贸易合作区都龙口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反馈意见电话:0876-7121569((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反馈意见邮箱:842474748@qq.com

反馈意见地址:马关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马关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责任编辑:郭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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