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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7/30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州、市决策部署,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根据省、州、市公布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在本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根据《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1〕116号)公布的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结合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涉及医疗保障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共有五项,具体如下:

(一)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待遇报销。办理项名称: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待遇申报支付,证明事项(材料名称):配偶未就业证明。

(二)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子项名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办理项名称:异地就医,证明事项(材料名称):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常住人口登记卡)。

(三)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子项名称: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办理项名称:异地就医,证明事项(材料名称):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派出证明)。

(四)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服务协议管理。子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药品经营单位业务开通申请,证明事项(材料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工作步骤

(一)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马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后,县医疗保障局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责任股室:基金监管和法规股、医疗保险管理局待遇审核股)

(二)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科学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责任股室:办公室)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证明事项特点和承诺人信用状况,明确申请人的承诺是否免于事中事后核查,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做好免于核查事项的日常监管。针对证明事项不同特点,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方式和核查标准,采取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者协助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核查。利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采取线上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协助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股室:基金监管和法规股)

(四)加强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依规实施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服务事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信用监管工作要求,做好信用记录、归集、推动工作。(责任股室:基金监管和法规股)

(五)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仍然按照正常申请程序提交证明材料。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待遇审核股、参保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推行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与上级协同一致。

(二)积极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加强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等,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查落实。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督促检查,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医保建设重要内容,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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