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半坡碉楼”、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华寿佛寺”的修缮保护工程完成,经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汪玲带领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专家组一行通过实地检查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情况、查阅修缮工程相关基础材料、召开验收评审会,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等验收环节。
专家组认为,此次修缮符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一致同意两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保护工程竣工验收。
文物是社会文明的一部分,反应了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历史状况,是我县历史文化的“见证者”,修复后的文物更能完好的展现我县的社会历史风貌。下一步将继续文物保护与修缮的相关工作,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维护现存的历史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