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政策
1.贷款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2.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对于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
3.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4.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产业)和开展经营项目,严禁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集中用于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严禁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
5.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之间。
6.贴息方式:在借款期内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全额贴息,对未按期还款及其他违约行为不能享受贴息政策。
7.小额信贷是否是救济款:不是。小额信贷是银行发放的贷款,是要还的。
8.贷款到期后不按时归还的会产生的后果:一是贷款不按时归还(即逾期)产生的利息由贷款人自行承担。二是贷款逾期会使贷款人的信用报告产生不良记录。三是严重影响贷款人再申请贷款、生意往来、办理信用卡、乘坐飞机和高铁、子女上学(含申请助学贷款)、就业、参军等。四是贷款人严重违约、恶意逃避债务,将被列入“黑名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