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申领程序
1、 办理条件: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
2、 办理程序:由与死者共同居住的家属或者子女携带其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书(一式二份)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领取表册后由死者原单位审核后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 办理单位: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 联系人:许艳英 陶兴芬
联系电话:7122157
(二)参保人员退休待遇计算业务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由社会保险股审批退休的人员。
2、办理程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册、退休证、独生子女证(需验原件)各复印二份,退休资料(包括: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必须提供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表、特殊工种认定表;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还须提供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审批表、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办理。
3、办理单位: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联系人:许艳英 陶兴芬
联系电话:7122157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由相关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用人资格主体的人民团体、行政、企事业单位。
2、办理程序:
提供相关证件或材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相关的单位证明。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④社会保险登记证。⑤上年月职工工资名册(需验原件)。
3、办理单位: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联系人:许艳英 高中虔
联系电话:7122157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办理条件:
具有马关县户籍的城镇居民或已在县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人员)均可参保。 2、办理程序:
新参保:城镇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个人参保信息表》办理参保。 下岗人员或原已参保人员年度缴费:年内带参保缴费手册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
3、办理单位:
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联系人:许艳英 陶兴芬 高中虔 项连仙
联系电话:7122157
(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程序
1、办理条件:本县城镇居民或在本县有就业单位人员需将保险关系转出辖区外的及县外城镇居民或者有就单位人员需将养老关系转入本辖区的人员。
2、办理程序:
①县内转移(统筹范围内系统间)
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查看原单位是否完费后进行转移。
②州内转移(统筹范围内系统间)
转出: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接收单位编号,查看原单位是否完费后进行转移。
转入:①需转移人员到县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查看是否符合转入条件:本县城镇居民或在本县有就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接收。)②人员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后携带转移材料到县社保局办理参保。
③省内转移(统筹范围内系统外)
转出:①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联系函,属单位就业人员需在单位完费后。②在系统内办理转出,打印转移单据。③接到转入同意接收证明,转移办理完毕。
转入:①申请人到县社保局申请转入(查看查看是否符合转入条件:本县城镇居民或在本县有就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接收。)开具转移联系函。②申请人到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③核定养老账户无误后办理系统转入。④建立个人账户。⑤向转出地寄回同意接收证明。
④省外转移(转出统筹范围)
转出:①申请人申请: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联系函,属单位就业人员在单位完费后。②开具缴费凭证寄到转入地。③接到联系函后核对账户并打印转移通知和转移表格。④转移个人账户本息及按规定比例的统筹金。⑤接到转移复函,转移办理完毕。
转入:①申请人申请: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②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可转入条件。③寄出转移联系函。④接收转移基金与转移单据。⑤核对转移账户与基金。⑥向转出地寄出回复函。⑦为转移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3、办理单位: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4、联系人:许艳英 高中虔
联系电话:71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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