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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分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马政发〔2017〕16号 更新时间:2017/03/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分管工作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何昌娥(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编制、人民武装等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审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武装委员会。
  田卫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发改、农业、财税、金融保险、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规划、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扶贫开发局,马关骏成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县保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马关支行、农行、建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人保财险、人寿保险。
  陈  伟(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住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以外部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规划、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以外部分)。
  联系县人大、政协工作及县委统战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岳喜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田卫国同志分管扶贫开发、金融保险工作。
  王  勇(副县长)  负责卫生、计划生育、统计、水务、市场监督管理、供销、农场管理等工作。
  分管县卫计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局、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
  联系县直机关工委、史志办、老干部局、气象局。
  段建光(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法制、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森林公安局、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县政府信访局、法制办。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公安消防大队、公安边防大队、驻马部队、武警、云南省军区扫雷指挥部工作。协助田卫国同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杜兴宏(副县长)  负责工业经济、环保、矿产资源“两整一提高”、招商引资、外事、工业园区建设、口岸建设管理、盐务及供电工业等工作。
  分管县工信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外事办公室、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口岸事务管理中心、矿产资源“两整一提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马关边防检查站、县总工会、县工商联、都龙海关、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段  丽(副县长)  负责教育、林业、民宗、民政、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林业局、民宗局、民政局、妇儿委。
  联系县妇联、团县委。
  粟  涛(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地震、通信等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通运输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联系宣传工作、马关公路分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山交通运输集团马关分公司、邮政局、中波台、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蔡治林(正处级职级干部)  负责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付坤林(副处级干部)   负责卷烟和烟叶生产工作,协助陈伟同志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助杜兴宏同志抓好矿产资源“两整一提高”工作。
  分管县烟草专卖局。
  联系县烟草公司。
  张书兵(副处级干部)  负责县城区征地拆迁工作。
  周大伟(副处级干部)  负责残疾人、档案、红十字等工作。
  分管县残联、档案局、红十字会。
  联系科协、文联,协助田卫国同志抓好有关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
  田卫国—岳喜军—段建光—周大伟,陈伟—粟涛—付坤林—张书兵,王勇—段丽—杜兴宏—蔡治林。
  请各级各部门按此分工联系工作。请各位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管理。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驻马部队。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3     月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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