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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2/02/06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马关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马关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马关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家、省州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马关学前教育发展步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逐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结合马关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工程,重视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国民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发展思路和工作原则
  (一)发展思路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抓管理、创特色”的发展思路,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发展幼儿教育的工作责任,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发展,重点突出边境地区和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让边疆民族地区更多的农村孩子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资金及项目支持,加大县级财政对幼儿教育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兴办幼儿园,扩大城区优质幼儿教育的覆盖面,加快建设乡镇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资源,农村学校全面开办学前班,有条件的村委会开设附设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办园资格准入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争创边境民族地区幼儿教育发展特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城乡学前教育统筹发展的原则。
  2.坚持幼儿园(学前班)布局与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相结合并优先建设的原则。
  3.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符合边疆、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特色发展的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认真编制全县幼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加快乡镇幼儿园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农村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扩大幼儿教育资源,满足广大群众对幼儿教育需求。高度重视规范学前教育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保教质量。力争到2013年,创建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实现县城区幼儿园全覆盖,乡镇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村委会学前班覆盖面达到100%。实现县城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村委会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县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学前一年入园(班)率达90%,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50%,3—6周岁儿童入园(班)率达到75%。
  (二)具体目标
  ——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全县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每年按10个百分点速度递增,2011年幼儿在园(班)幼儿10850人,入园(班)率达60%,其中学前一年达80%、学前三年达29%;2012年预计在园(班)幼儿11900人,入园(班)率达67%,其中学前一年达80%、学前三年达35%;2013年预计在园(班)幼儿13300人,入园(班)率达75%,其中学前一年达90%、学前三年达50%,基本实现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11—2013年规划建设幼儿园20所,其中新建18所、改扩建2所,建筑面积35300平方米,预计投资4236万元。2011年新建乡镇幼儿园4所、村幼儿园1所、改扩建2所,建筑面积14800平方米,完成投资1776万元;2012年新建乡镇幼儿园6所,村级幼儿园1所,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预计投资1620万元;2013年新建乡镇幼儿园1所,村级幼儿园5所,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预计投资840万元。全县幼儿园总数发展至28所,村级学前班119所(班),基本满足全县13300名幼儿入园需求,实现每个乡镇建有1所公办幼儿园,村委会建有附属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基本满足幼儿教育需要。
  ——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需要,增加教师编制,加大幼儿教师的招聘力度,基本解决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教师配备不足问题。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实现全县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专科教师达50%以上、本科教师达20%以上。
  ——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通过建立评估机制、奖励机制、退出机制,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规划及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均能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形成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加强等级示范幼儿园的申报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州级示范幼儿园,全县学前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的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建立以县幼儿园为示范,公办幼儿园为龙头,逐步缩小城区与乡镇幼儿园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差距,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大幅度提高。根据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教育需要,开设双语教学班,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逐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
  四、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卫生、住建、国土、民政、民宗、妇联、残联、计生等部门为成员的马关县学前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作为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责任,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学前教育园所建设、扶持民办教育、教师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职责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是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规划、布局调整、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管理幼儿园园长、教师,指导保教工作;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监督、评价和奖惩机制。
  教育部门: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实施分类定级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开展0—6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发改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幼儿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或审批学前教育机构建设,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人社部门:负责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相关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标准,重新核定幼儿园编制;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的管理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按照省定学前教育机构生师比配齐教职工,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积极探索农村教师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并实施国家规定的民办幼儿教师的养老保险办法;组织幼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
  卫生部门:负责按照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方面的法律和规章,监督、培训和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
  住建、国土部门: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位置和用地,在城镇改造、城市小区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未按照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民政部门:负责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城乡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配合教育部门共同探索依托社区、村委会发展学前教育的管理机制和有关政策。
  民宗部门:负责协同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不通汉语地区的学前教育政策,指导“民汉双语”幼儿园做好建设规划,开展双语幼儿教学指导等工作。
  妇联、残联、计生等部门:负责履行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职责,配合教育部门依托幼儿园、社区和村委会,开展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指导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创新办园模式,完善管理体制。采取以公办为主导、民办为主体、民办公助、公投民办等多形式的办园模式,进一步拓展学前教育办学路子,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大力扶持民办教育,走多元化办园路子,不断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按照扩大城区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开办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发展学前1—3年教育的基本思路,科学谋划,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将城区幼儿教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民办幼儿园,政府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扶持,积极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满足城区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城区学前教育发展。二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保障乡镇学前教育发展稳步推进。三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结合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加快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四是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优先考虑边境乡镇和少数民族集中地区的学前教育发展。
  (三)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认真落实以政府投入为主、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家长适当承担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办园条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抢抓机遇,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中央及省州学前教育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三年内力争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把学前教育发展和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征用、贷款贴息、校舍建设补助等。三是动员社会捐助。采取多种办学模式,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办学,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举办幼儿园,争取三年内吸纳社会资金1500万元。四是降低投资成本。积极动员群众干部无偿提供学前教育建设用地,并认真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降低投资成本。积极探索土地市场化运作,广泛吸引建筑商到县内开发建设,用土地置换校舍或由政府规划,政府用土地作为投入,吸引民间资金。五是建立资助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的资助力度,使其更好地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六是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资金最大效益的发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同时,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根据幼儿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积极争取和调整幼儿教师编制,逐步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采取招聘、转岗培训、资源整合等方式,新增幼儿教师300名,不断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骨干园长、骨干教师、双语教师的培养和加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师资转岗培训。三是认真开展全县幼儿教师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县级及园本培训,逐步健全县、校二级教师培训网络,力争三年内培训幼儿教师600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水平提高。四是进一步完善校(园)长选拔、教职工竞聘、教师支教等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是进一步落实民办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培训提高、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六是继续实施从民办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的政策措施,提高民办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制定和完善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对学前教育建设、投融资等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民办公助、贷款贴息、资金扶持、优秀奖励等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继续加大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力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从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落实民办幼儿园贷款贴息、建设资金扶持和优秀奖励政策措施,加快民办幼儿园发展步伐。
  (六)规范管理,提高办园保教水平,争创边疆民族幼儿教育发展特色。在加快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扩大城镇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同时,高度重视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保教水平。一是严格办园准入制度,加强督导评估,强化年检、年度考核等监管措施的落实,规范幼儿教育办学行为。二是积极开展示范幼儿园建设,加快等级幼儿园创建,鼓励幼儿教育办出特色。三是加强保教工作、教育科研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确保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对幼儿实施全程管理。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严防事故发生。五是完善学前教育收费制度,规范幼儿教育收费行为。六是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乡镇和村委会建设双语幼儿园,积极开展双语教育,加快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七是争取将边境学前教育纳入教育免补范围。在积极争取上级免补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同时,从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边境乡镇和贫困在园(班)幼儿保育、生活等补助,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


主题词:教育  学前教育△  计划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          
 发: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印发
                                         (共印1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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