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马关县质量兴县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马关县质量兴县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意见》(文政发〔2011〕5号)和全州质量兴州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全县经济发展质量总体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协调发展,结合马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加强和改进质量工作为着力点,引导企业完善自律机制,加大政府质量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开展“质量兴县”、“质量兴业”、“质量兴企”、“质量兴品”活动,全面提高马关经济质量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质量工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制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责任制和激励机制,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省政府《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和州政府《实施质量兴州战略的意见》, 到2012年,努力实现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四个稳步提高”。到2015年,力争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服务质量抽查满意率和环境质量优质率达到全州平均水平以上。
(一)产品质量
1.重点工业产品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明显提高。到2012年,重点工业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到2015年,争取重点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达到1个,重点工业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到2012年,争创3个云南省著名商标。到2015年,争创2个云南名牌产品和5个云南省著名商标。
3.农产品:到2012年,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达到6个。到2015年,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达到12个,初步建成特色优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
4.食品:到2012年,全县符合取证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到2015年,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主要食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工程质量。到2012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有效推广,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高,抗震设防安全得到有效保证,节能减排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到2015年,建筑、道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率逐年提高。
(三)服务质量。交通、邮政、电信、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业社会抽查满意率逐年上升。到2012年,全县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化示范点达到1户。2015年,全县推广服务标准化活动,服务业标准示范点达到2户以上。
(四)环境质量。到2012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指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县城区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城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到2015年,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比重明显增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州级考核范围。
三、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质量兴县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马关县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献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冯光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钱春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元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建云 县发改局局长
钱允祥 县经外局局长
黄 宏 县农科局局长
严 德 县住建局局长
许子新 县质监局局长
蒋德健 县环保局局长
李 刚 县工商局局长
闻志高 县卫生局局长
钱家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贺永云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杨洪亮 县安监局局长
袁加全 县教育局局长
王家虎 县水务局局长
谢国庆 县文体广旅局局长
杜礼坤 县林业局局长
周大伟 县财政局局长
童家明 县统计局局长
胡家平 县国税局局长
王会平 县地税局纪检组长
王开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子明 县信访法制局局长
杨 波 县邮政局局长
吴安德 人行马关县支行行长
杨家明 县烟草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质监局,由许子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按各自职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质量兴县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质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好全县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实施产品质量跟踪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坚持依法行政,扶优扶强,打假治劣,依法规范各类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认真履行“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推动“质量兴县”工作深入开展。
县经外局: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积极帮助企业拓展产品市场,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县农科局:积极帮助和支持企业搞好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做好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成果,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
县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积极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和广告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县住建局: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县卫生、食药监局:强化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县公安、司法局:积极配合和协助质监、工商、卫生、医药、烟草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县宣传部门:加大对“质量兴县”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支持质量工作,为提高质量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统计部门:将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工业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等质量指标逐步纳入统计范围。
各生产企业及其他部门:按照“质量兴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县”、“名牌兴企”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工作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县”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药店、小餐馆、小食品店的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质量兴县”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
1.工业产品质量由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牵头,县质监、工商、农科、卫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职责监管范围内的质量兴县目标任务。
2.工程质量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部门监管范围内的质量兴县目标任务。
3.服务质量由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牵头,县住建、交通运输、卫生、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电力等行业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的质量兴县目标任务。
4.环境质量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质监、工商、农科、卫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范围内的质量兴县目标任务。
5.农产品质量由县农科局牵头,县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范围内的质量兴县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部门要大力开展质量法规和质量知识的宣传工作,以开展“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3.15”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参与质量兴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名牌战略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制定名牌战略规划,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采取“政府牵头、质监部门协调、职能部门定点帮扶”的方式,着力培育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帮助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走以质取胜和自主品牌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带动我县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三)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消除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阻碍产品正常流通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名优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投标,要优先选择地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等优质安全产品。
(四)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质量安全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防范、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食源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完善举报投诉系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12365产品质量、12315消费者权益举报投诉指挥系统,切实解决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把质量举报投诉处理指挥系统建成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假冒伪劣、参与打假治劣、依法维权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强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工业品和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施质量安全市场退出制度,对生产、设计存在严重缺陷或潜在危害的产品实施强制召回;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人身财产损害的建设主体、服务主体,责令退出工程建设领域和服务行业。
(七)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评价奖励机制。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对质量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部署质量工作任务。县政府定期对质量兴县工作进行检查,对质量兴县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造成质量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进行通报,直至停产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对纳入国家和省名牌发展规划的产品,在技术改造、产品开发、生产要素协调和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八)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建立“法人首责,分工负责,一票否决”的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售后服务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企业要加强企业基础工作,凡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商业企业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销售无证产品和不合格产品;服务企业要结合市场需求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较强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要严格实施工程项目的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 工作方案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