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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8/05/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广南县“两基”工作通过省政府验收并报国家教育部认定公布,全州的“两基”工作已从基本普及向全面普及和“双高”普及推进。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两基”工作要在复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到2012年由基本普及向全面普及过度。为巩固我县农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现就进一步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一)严格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虽然我县教育普及程度的相关指标已达到省定年审复查标准,但初中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面临新的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宣传力度,督促适龄少年儿童的家长和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或返学,严格控制辍学率。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依法治校治教力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差生、后进生等行为。要认真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规范教育收费,杜绝各种形式的补课和滥发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着力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二)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大排危力度,力争2009年内全面排除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工作;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试点、初中校舍改造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等项目,着力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注重教育资源公平,充分利用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施设备,并切实加强设备管理。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合理调整校点布局。
  (三)深化课堂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对教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全县教科研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完善教研工作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行以教师为指导、学生为主体的研究型学习方式,全面开展以教师为主体、以课堂为主阵地的校本研究,努力优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各中、小学校要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确保初中生全科考试合格率达70%以上。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育全面型、综合型的人才,完善减负的配套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心理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三生”教育的课程建设、题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70%以上的小学和全部中学开设信息技术课(有教师、有教材、有电脑)。
  (四)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加强学校管理
  在抓好学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注重学校发展性评估知识的学习研究,积极探索学校发展性评估的方法,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自主发展,力求办出特色。加大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校舍设施安全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重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安全。狠抓后勤管理,办好学校食堂;农村学校食堂不准对外承包,要依托卫生校园项目建设,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
  (五)加强师资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县教育、人事部门要进一步配强优化教师队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通过实施特岗计划、人员招聘等形式,从学科结构上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同时,着力解决边远贫困学校教师素质偏低、教师老龄化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考核、晋级、评优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坚持教师终身学习制,积极开展教师队伍培训,并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教师以多种形式参加岗位培训和学历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六)巩固扫盲成果,进一步提高扫盲质量
  各乡镇要按照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十八项要求,采取措施遏制新文盲的产生,严禁学校赶后进生出校现象,避免学生辍学,堵住新文盲的产生。要进一步加强成人学校机构建设,提高成教干部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大脱盲人员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特别是要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工程项目设备,注重“农科教”相结合,把巩固扫盲质量与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有机结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教育督导
  教育督导机构要切实担负起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职能,加强随访督导,提高督学队伍的督学能力,通过专项督导和定期督导的方式,为政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要把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情况及巩固情况作为督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二)完善痕迹管理
  各乡镇及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痕迹管理,于2009年8月底完善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届时,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1.文书类
  (1)党委、政府领导有关“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讲话;
  (2)近三年(2006至2008年)出台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政策和文件(包括“控辍保学”、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
  (3)各乡镇情况介绍、地图、经济发展指标、有关教育的其他信息资料。
  2.实施类
  (1)“两基”巩固提高实施规划文本;
  (2)“两基”巩固提高实施责任书文本;
  (3)学校建设项目工程相关资料及进展情况;
  (4)教育经费相关材料,如:近三年义教经费编制预算情况,公用经费中用于教师培训及教科研情况,农村小学享受义教经费情况,“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数据类
  (1)清理核实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反映乡镇“两基”巩固提高水平的主要指标数据,要求数据详实可信;
  (2)反映乡镇“两基”巩固提高主要指标的原始资料。
  (三)切实履行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马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规定》(见附件),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抓好教育各项工作。公安、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的治安、娱乐、餐饮等环境的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净化育人环境。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适时清理辖区内的用工状况,禁止用工单位和企业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和儿童,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人员辍学打工现象的发生。
  (四)做好自检自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并于8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7128246)。
  附:马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规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两基”工作△  通知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县法院、检察院,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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