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部署,确保我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顺利完成,现将《马关县马白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白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
马白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文山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文卫健发〔2022〕48号)和《马关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马艾委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落实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如期实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至2025年,实现以下目标:
1.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检测率达95%以上。
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85%以上。
3.HIV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率达95%以上。
4.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早期诊断率达98%以上。
5.孕产妇配偶/性伴检测率≥85%
6.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达95%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充分治疗率达≥90%,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5%以上。
7.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针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达98%以上。
8.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所生高暴露风险儿童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血清学检测率≥90%
9.高母婴传播风险乙肝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90%
10.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
11.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
12.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以下。
二、项目策略与活动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
1.加强大众宣传。以需求为导向,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健康教育材料,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社会公众人物、艾滋病防治宣传专栏、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健康教育活动及社会动员,促进被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及其家庭获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及关怀支持,促进性别平等、权利保护,减少歧视,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2.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健康教育。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婚前、孕前、孕产期和青少年保健,以及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和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知晓率,促进健康行为。(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3.加强各村宣传教育。将预防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教育纳入社区防治艾滋病常规宣传工作中,运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或公益广告牌,开展针对村寨的健康宣教。促进及早发现孕情,及早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
4.加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寨,将消除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纳入村寨开会内容;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室粘贴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在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影像播放中要加入预防及消除母婴传播相关内容。(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5.加强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和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村寨,要加强预防与消除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对结婚登记、流动、外出务工、少数民族和跨境婚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除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教育。(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6.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将消除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程。(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马白镇中心校,马白镇各中小学)
(二)全面开展精准服务,提高预防母婴传播质量
1.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工作。
(1)扩大检测覆盖面,开展免费艾滋病、梅毒检测。结合婚前保健,加强对结婚登记人群艾滋病、梅毒检测;扩大对流动人群、青少年孕产妇、偏远地区贫困人群、跨境婚姻人群、单阳家庭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检测覆盖;在孕前优生检查、孕产期保健过程中开展夫妻共同咨询检测。(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2)强化孕早期检测。在村卫生室、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组织村委会和妇联干部、计划生育宣传员等基层力量开展辖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要求孕早期建册率达85%以上;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各卫生室均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为首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及在本机构查孕(B超)的妇女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并填写相关表卡及台账;要建立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孕早期管理,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咨询检测,全面提高孕早期检测率。(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3)缩短确认时间。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病”专管人员将艾滋病初筛阳性的新发孕产妇血液样本及时送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做补充实验(替代策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要为孕产妇检测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内将确诊报告单告知送检单位,同时报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三病”办公室。(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卫生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
(4)确保仅产时检测。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临产时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绿色通道”,确保通道畅通,保障孕产妇临产前能够获得检测结果。(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卫生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
2.全面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1)落实综合干预措施。详见《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技术)方案(2015年版)》和《云南省婴儿HIV感染早期诊断实施方案》,确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接受规范治疗,提高艾滋病暴露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率,确保艾滋病、乙肝感染孕产妇及艾滋病感染儿童获得规范管理和规范治疗。(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完善转介网络,理顺转介流程。
(1)完善转介流程。完善辖区内转介流程,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完整、无缝转介,提高阳性孕产妇及艾滋病感染儿童转介成功率。(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卫生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
4.预防非意愿妊娠。
在性与生殖健康服务中,针对育龄妇女,倡导在性病防治、社区服务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识,促进健康行为。开展针对艾滋病感染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及艾滋病感染妇女的有效避孕等,降低艾滋病感染妇女重复非意愿妊娠比例。(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卫生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
5.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优质保健、随访管理及关怀支持。
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优质保健、随访管理及关怀支持。各科室及卫生室根据自身服务的特点和能力,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服务等医疗保健综合服务。(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卫生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
(三)全面优化数据信息管理,提高数据信息质量。(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健全数据信息管理制度。
根据《马关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方案(2015年版)》要求进一步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工作。
(1)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数据信息收集网络。
建立以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办为核心,所有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的科室和卫生室为数据源的信息收集网络。提供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检测及阻断服务机构和卫生室要做好源头数据管理,门诊对首次“三病”筛查孕产妇,做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期首次检测登记台账(二),化验室对发现的阳性孕产妇同时做好“云南省孕产妇HIV、梅毒初筛阳性登记台账”的登记,并及时上报给开单科室及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病”专管人员;门诊对到本院进行产前检查的孕产妇必须进行配偶共同咨询检测,对已进行配偶检测的孕产妇,将配偶检测信息登记在配偶检测登记台账上,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加盖配偶已检测字样。综合科对到本院分娩的产妇做好“云南省孕产妇住院分娩登记台账”的登记,对在本院分娩的“三病”阳性孕产妇及时填写“三病”阳性个案卡及阳性孕产妇所分娩新生儿个案卡上交院专管上报到县妇幼保健院消除“三病”办公室。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定1-2名“三病”信息管理员,做好本机构的“三病”工作台账的监督,按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和相应工作资料(上报资料要求信息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月数据收集时限为上月的25日0前,按时将相关报表上报县妇幼保健院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办公室。固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信息管理保密制度,在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儿童保健等相关登记中记录有关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填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报告。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报告。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办每季度至少对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涉及科室进行一次数据信息的审核、管理、质量控制,确保数据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每年做一次工作数据分析。
(2)完善及优化全镇数据信息上报相关制度和流程。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工作流程”逐级上报原则。
2.加强数据信息质量控制。
各科室要定期开展自查、自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3.提高数据信息管理能力。
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数据信息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数据管理人员工作能力,满足数据信息分析、管理及应用要求。
(四)全面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检测质量。(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化验室)
1.健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实验室网络。
2.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
(1)化验室在为孕产妇提供HIV抗体、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时,应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技术)方案(2015年版)》规定的检测流程开展检测。
(2)检验人员应完全掌握孕产妇HIV抗体、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流程和检测技术,定期参加HIV抗体、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技术的专题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化验室每年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3.完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实验室数据管理。化验室使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检验科登记台账进行孕产妇HIV抗体、梅毒和乙肝两对半检测登记。
(五)全面保障感染妇女和暴露儿童权利,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服务。
1.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强调在提供服务中隐私保护、知情同意、避免歧视,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保障感染妇女获得高质量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感染妇女和所生儿童就诊。(牵头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
2.关注女性感染者生殖健康,开展感染妇女小组活动或支持性活动,鼓励和动员女性感染者主动参与项目相关活动;降低艾滋病感染妇女重复非意愿妊娠比例;将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人群作为优先人群纳入妇女常见病筛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3.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服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提高其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能力。建立社会组织与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合作环节机制,使社会组织在及早发现孕产妇、及早检测、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等方面发挥作用。。(牵头单位: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各中心(站、所),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三、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与管理
为确保认证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为组长,镇有关站所、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的马关县马白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对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项目服务管理组、实验室管理组、数据管理组、人权性别平等和社区参与组。
(二)提高服务能力与质量
1.镇人民政府要设置专人负责辖区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至少1名母婴传播消除认证专兼职工作人员;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要配备人员负责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
2.加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人才队伍建设,保证有充足的人员从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及开展消除认证工作;减少工作人员频繁更换;落实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人员传染病津贴,提升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人员待遇,保证队伍积极性、稳定性。
3.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投入方式,建立以县妇幼保健院为核心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体制和服务模式。
4.建立培训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乡、村的逐级培训,使所有承担消除认证的人员,能定期得到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复训。
5.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要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和职业暴露。
(三)强化资金物资保障与管理
1.严格按《文山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物资管理制度》要求规范物资管理,最大化发挥物资效益。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对补助经费的发放要进行详细记录,适时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四)各部门职责
1.镇人民政府、属各办、各中心(站、所),各村委会
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效融入乡镇(场)、村委会常规工作中,并纳入考核任务指标。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与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制定消除母婴传播宣传方案,积极做好马关县马白镇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众及孕围产期妇女、儿童、青少年、高风险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宣传消除“三病”母婴传播知识。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杂志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除母婴传播核心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设消除母婴传播宣传专栏,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
(2)马白边境派出所:对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母婴传播。配合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监管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医学管理,进行抗病毒治疗,并做好转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公共场所、流动人员和在我县居住的境外人员进行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和行为干预工作。
(3)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对结婚登记人群宣传动员,倡导结婚登记人群自愿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对因患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给予生活救助,对艾滋病特困儿童给予生活救助,指导开展安置救助工作,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4)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外籍孕产妇参与医疗保障的地方性政策,提高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报销比例。
(5)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负责组织和动员职工、青年、妇女、志愿者参与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并做好职工、青年、妇女消除母婴传播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维护职工、青年、妇女中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权益。
(6)镇乡村振兴办:组织扶贫部门支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给予大力支持发展产业和就业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贫困人口消除母婴传播知识和政策宣传工作。
2.马白镇中学和马白镇中心校
建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健康教育机制;各学校应当设置“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毒品危害和性健康教育知识课程,保证每学年小学不少于4课时。
3.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卫生室
马关县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组建马关县马白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技术专家团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做好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联络对接工作,负责统筹各节假日宣传活动,整理印制宣传材料及各项资金的筹措和分配工作。
(2)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防治知识的培训。负责全镇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和工作督导;做好全镇“三病”阳性孕产妇的建档、随访、监测、转介等工作;承担全镇信息收集、整理、上报、质控工作;负责全镇母婴传播物资管理。
(3)做好结婚登记人群、孕产妇的咨询和检测工作,履行首诊负责制,对每一个到医院就诊的孕产妇及配偶均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配偶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出具检验报告,继续妊娠者在保健手册注明检测时间、名称、检测日期;做好信息登记及健康教育宣传。孕早期做过HIV抗体筛查的孕妇,做好孕28-32周HIV、梅毒和乙肝的复筛工作。对筛查出的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阳性的孕产妇及时告知专管并逐级反馈到马关县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办公室,待确证后立即将孕产妇转介到马关县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工作办公室;临产时发现“三病”阳性产妇,即刻电话联系专管逐级上报马关县妇幼保健院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办公室,立即做出应对措施。
各村卫生室:按上级及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好辖区工作,积极参与培训并做到人人知晓“三病”核心知识、配合村级季度考核,同时加大下乡及入户力度,及时发现孕情并动员到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并检查三病。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艾滋病和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我镇实际,特成立马关县马白镇艾滋病和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正师 镇党委书记
陈亚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馨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肖 霄 马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王成文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武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美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毕龙金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林威力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华先马白派出所所长
全力副镇长
冯育贵 马白司法所所长
李茂超 马白中心校校长
各中心(站、所)负责人
各村支书、主任、驻村第一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对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下设办公室、专家组、项目服务管理组、实验室管理组、数据管理组、权益保障性别平等和社区参与组。具体职责和人员组成如下:
(一)办公室
组 长:肖 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朝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 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朝惠 (儿妇保科科长)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
董建国 (综合门诊主任)
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杨子家 (院感科科长)
唐 丽 (综合门诊护士长)
刘光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制定消除认证工作计划、相关配套文件、消除认证工作技术文本及操作手册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消除认证工作中的问题。
(二)马关县马白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认证工作专家组
(一)管理组
组 长:肖 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朝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龙 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朝惠 (儿妇保科科长)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
董建国 (综合门诊主任)
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唐 丽 (综合门诊护士长)
(二)公共卫生组
组 长: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王朝惠 (儿女保科科长兼孕产妇“三病”专管人员)
成 员: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杨子家 (院感科科长)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兼艾滋病专管人员)
江体水 (婚检、避孕药具管理人员)
(三)妇女保健/妇产科组
组 长: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王朝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朝惠 (儿女保科科长)
董建国 (综合门诊主任)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兼艾滋病专管人员)
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唐 丽 (综合门诊护士长)
(四)儿童保健/儿科组
组 长: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王朝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朝惠 (儿女保科科长)
董建国 (综合门诊主任)
唐 丽 (综合门诊护士长)
唐文雪 (儿女保科人员)
江体水 (儿女保科人员)
(五)性病及乙肝防治组
组 长:龙 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朝惠 (儿女保科科长)
杨子家 (院感科科长)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兼艾滋病专管人员)
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六)检验检测组
组 长:龙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兼艾滋病专管人员)
唐文雪 (儿妇保科人员)
杨子家(院感科科长)
职责:负责指导中心按照《马关县马白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措施。
(三)项目服务管理组
组长:肖 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朝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王朝惠 (儿妇保科科长)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
董建国 (综合门诊主任)
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杨子家 (院感科科长)
唐 丽 (综合门诊护士长)
刘光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江体水 (婚检、避孕药具管理人员)
职责:根据马关县马白镇预防母婴传播工作重点,完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流程,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孕产妇(特别是流动人口、贫困妇女、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尽早获得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将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管理,规范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进一步提高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治疗率,加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检测;定期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相关物资采购、管理、分发、储存、使用等制度,确保物资持续供应及质量。
(四)实验室管理组
组长:龙 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张洪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
陈建敏 (慢病管理科科长)
职责:完善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实验室网络;规范实验室检测流程,完善实验室数据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制度,明确信息反馈流程;按照消除认证要求,对各级实验室进行质控和评估;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实验室专业人员能力。
(五)数据管理组
组长:张洪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王朝惠 (公卫科主任兼孕产妇“三病”专管人员)
成员:唐文雪(儿女保科人员)
古秀英(儿女保科人员)
江体水(婚检、避孕药具管理人员)
王庆资 (医技科科长兼艾滋病专管人员)
职责:完善马关县马白镇预防母婴传播数据收集、上报、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数据收集。
(六)权益保障、性别平等和社区参与组
组长:肖 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朝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洪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王朝惠 (儿妇保科科长)
陆金仙 (公卫科主任兼孕产妇“三病”专管人员)
黄兴绕 (儿妇保科人员)
江体水 (婚检、避孕药具管理人员)
杨子家 (院感科科长)
王庆资(传染病及艾滋病专管人员)
崔 艳 (健康教育专管人员)
职责: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感染妇女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探索建立感染妇女维权保障制度;加强对感染妇女所在家庭、社区的宣传,为感染妇女创造支持性的社会环境;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强调在预防母婴传播服务过程中注意隐私保护、知情同意和避免歧视;关注感染妇女性与生殖健康;积极开展感染妇女小组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支持性活动。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
建立消除母婴传播的指标评估体系,明确指标定义及要求。依据消除评估要求,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督导,开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相关指标的考核评估及消除认证预评审工作。
【文字解读】马白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