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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综执发〔2020〕9号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县城区餐饮烧烤油烟及露天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2/27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文山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打好2020年度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文污防通〔2020〕4号)的要求,全面完成县城区餐饮烧烤油烟及露天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和生活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加强对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污水排放的监督管理,通过对油烟超标排放乱排污水的经营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治理,并对排油烟排放户要求一律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污水排放户要求一律建设油水分离设施,对治理无望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关停。实现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水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污水对县域环境的影响,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严管重罚,有效治理餐饮烧烤油烟污染及露天垃圾焚烧污染。2020年底前要实现主城区范围内所有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由钟绍久局长任组长,余仲荣副局长、李文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副大队长、中队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绍久 局长

副组长:余仲荣 副局长

李文萍 副局长

成 员:王 勇 办公室主任

李虹坤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陆海金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孔凡柱 信访法制督查股股长

王 俊 行政审批股股长、办公室副主任

柏永华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股长

罗开波 执法大队秩序中队一中队长

陈明红 执法大队秩序中队二中队长

王树洪 执法大队规划中队中队长

于 淼 执法大队办案中队中队长

钱 轮 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数据,按各股室、各中队职责下达整治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2月27日至3月10日)。各中队全面摸底排查所管辖区餐饮、夜间烧烤等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安装情况,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限期整改安装。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1日)。各中队组织力量,集中整治餐饮、夜间烧烤等油烟污染;全面取缔辖区露天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疏导点内的餐饮排档油烟排放达标。同时,严查建成区及周边垃圾焚烧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各中队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治成果进行长期监管,防止污染反弹,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联合执法。各中队在日常整治工作中要加强县级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并把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部署,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要根据职责开展整治工作,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整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时报送情况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联系人及电话:于淼,0876-3066328;邮箱:358441903@qq.com。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县城区餐饮烧烤油烟及露天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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