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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办通〔2023〕68号 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委办 更新时间:2023/05/10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马单位:

现将《马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马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县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域,选择适宜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管护机制,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规划编制,加强项目申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维,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

(二)全员共谋、整县推进。严格按照示范带动、突出重点、齐抓共推、凝聚合力的原则,以乡(镇、场)为基本单元,科学规划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空间时序,以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投入为导向,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内生动力,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

(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根据村庄自然地理因素、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改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选成熟稳定、经济适用,投资小、易管理,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处理工艺。

(四)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民,尊重村民意愿,做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依靠群众、整治成果群众共享,结合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末,县内处于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临水自然村)、人口在400人以上、日污水产生量在20吨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健全完善运维管护制度,建立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实现13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完成治理,行政村治理率达到100%,收集处理率达到16.54%以上;实现1533个自然村治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马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有序,成立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郑锦县委书记

郭敏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徐祖聪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时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谢欢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洪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成跃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钟绍久县发改局局长

王林县民宗局局长

聂世聪县财政局局长

蒋宗雪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倪富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引刚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局长

邓金波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宁 刚 马关骏成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由蒋宗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等日常工作。从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及乡(镇、场)各抽调2名人员组建

工作专班,蒋宗雪同志任专班长。

五、资金保障

县发改、民宗、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各乡(镇、场)等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多方筹集。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解决一批;

2.财政衔接资金解决一批;

3.生态转移支付资金解决一批;

4.纳入乡村振兴、绿美乡村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集镇污水项目建设等解决一批;

5.积极申报项目解决一批;

6.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一批。

六、工作步骤

结合马关实际,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2023年3月底前)组织召开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动员部署会。

(二)底数核查(2023年3月底前)以乡(镇、场)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单位,各乡(镇、场)负责对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核查,切实摸清底数,确定纳入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范畴内的行政村、自然村,划分村庄类别(纳管型村、集中型村、分散型村),确定治理方式。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指导及收集汇总。

(三)组织实施(2023年3月—12月)

1.方案制定(2023年3月底前)完成纳管型村、集中型村、分散型村分类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分类确定建设标准及模式,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2023年4月至12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负责采取“施工方统建”或“政府采购原材料+群众投工投劳自建”等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确保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完成治理率达到100%,1533个自然村治理率达到90%以上。

3.项目验收(2023年12月底前)按照村级组织、乡镇验收、县级核查的原则,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村级报请各乡(镇、场)组织验收,通过后由县级组织有关部门核查,项目核查通过后交由各乡(镇、场)进行后期运维日常管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底前)

围绕国家、省、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千村示范工程”,全面巩固提升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实现全县100%自然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有效管控,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云环函〔2021〕545号),从制度建设、设施运维和检查指导等方面出发,切实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运维机制,保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七、项目实施模式和排放要求

(一)项目实施模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与厕所革命深度结合、分类推进,对尚未完成厕所无害化改造的农户,通过政府补助、群众自建的方式,完成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小三格化粪池后再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并通过“三个一批”治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三个一批”即县城(集镇)周边范围内村庄有条件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一批;处于生态敏感区或户数多且居住集中的村庄收集处理一批;户数少、居住分散、地形不满足施工条件的小村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处理一批。对可纳入县城或集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水收集管网处理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生活污水量大且易于统一收集的,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或厌氧收集池+(水生植物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常规处理方式集中处理;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应尽可能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利用土壤消纳、就近还田还地等方式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排放要求

经处理后的尾水不得直接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处理规模在5m³/d以上(含5m³/d)的,出水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A标准;出水进入响水河、小白河、南北河、迷福河、盘龙河、那么果河等流域范围的,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一级B标准;出水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的,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出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三级标准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鼓励采取就地还田、土壤渗透等方式消纳设施出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敏感区。在设施的选址上,尽量选择周边农田和林地丰富的位置,便于尾水回用。

八、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工作,挂钩联系乡镇处级领导要帮助指导挂联乡(镇、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场)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乡推进工作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强安全管理,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

(二)明确工作职责

马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由14个乡(镇、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验收和后期维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县级部门对项目建设达标情况核查;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申报项目;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养护资金保障;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技术指导、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有条件的村寨纳入集镇污水治理范畴;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统筹做好厕所无害化改造建设小三格化粪池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指导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一并推进;马关骏成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社会融资及建设。

(三)严格监督考核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治理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纳入县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绿美乡村建设实绩考核,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行周调度、月评价机制,根据月评价情况,制定“红黑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敏,7128006,13577666337,邮箱:723980155@qq.com。

附件:1.马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导意见

2.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工艺简介

3.马关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作战图


【图文解读】马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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