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岩瓦村牛氏老宅实施迁移保护的请示》(迪政发〔2023〕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岩瓦村牛氏老宅在维西县白济汛乡白济汛集镇新址实施迁移异地保护。
二、你州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4号)等有关规定,细化完善迁移保护方案并妥善组织实施,确保文物安全。
三、省文物局要指导迪庆州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迁移保护工作,发挥好岩瓦村牛氏老宅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