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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29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四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三季度检查发现的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2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均已完成整改。

(二)2023年四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3年11月1日—12月8日,全省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288个,检查发现4个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8.6%。

(三)2023年四季度政府门户网站评分情况。2023年四季度,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扣分、加分指标,对全省在运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怒江州、文山州、昆明市得分较高;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中,西山区、文山市、宁洱县得分较高。

(四)2023年四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3年11月1日—12月8日,全省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4446个,检查发现7个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9.8%。其中,政务微信公众号3162个,发现3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9.9%;政务微博634个,发现1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9.8%;政务抖音短视频285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政务今日头条号164个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其他类型政务新媒体201个,发现3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8.5%。

一年来,各州、市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强化政务公开互联网平台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明显提升,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网络环境。其中,曲靖市、楚雄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连续4个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为100%,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连续4个季度政府网站检查合格率为100%,迪庆州连续4个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为100%。各州、市、县、区普遍建立了政策解读检查通报机制,并将检查结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昆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站访问数据”栏目,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公众需求,较好提升服务精准度和公众满意度;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用数字人播报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探索推进智能问答平台建设,7×24小时自动解答网民咨询;“罗平警方”抖音短视频积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法规,宣传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不实。有的单位没有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导致发布内容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省审计厅部门网站、临沧市“红色之乡大文”微信公众号。

(二)运维保障不到位。有的单位内容保障机制不健全,导致开办的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不更新问题,如省公安厅“云南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昭通市“昭通警方”企鹅号、玉溪市“玉溪元江”美篇。此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办事服务事项不准确、栏目空白、页面标签设置不规范、链接可用性不高、专题专栏不更新且未及时归档等问题。

(三)政策解读质量仍需提升。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政策解读材料发布不及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未关联等问题,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网站、省能源局部门网站、楚雄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网站、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发布。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把政策文件作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首要发布内容,建设完善政策文件库,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为稳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把好发布内容安全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反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二)强化技术运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巡查,及时清除网站错链、死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合并调整难以更新维护的栏目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栏目;对因阶段性工作需要开设的专题专栏,在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对有关专题专栏进行归档处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及时收集回应网民诉求,不断提升利企便民服务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护。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技术防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做好防攻击、防篡改等工作,发现有关情况要快速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主管单位报告。

(四)做好2023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发工作。各级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各州、市政府办公室要编制《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州、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办公室收集整理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PDF文档,于2024年1月3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被通报为不合格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2023年四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2023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3.2023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4.2023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9日

(本文有删改)


附件1

2023年四季度全省在运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附件2

2023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附件3

2023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4

2023年四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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