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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等工程建设征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3/29

保山市、红河州人民政府:

为确保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红河州开远市猫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号)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以下范围内(具体征地范围以设计单位现场勘查打桩定界为准),除本通告涉及的水利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行业规划,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经济林木和植树造林,不得新葬、迁入坟地和建纪念碑等。违反上述规定的,征地搬迁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一)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规划征地范围涉及隆阳区蒲缥镇蒲缥、双河、杨三寨、马家寨、塘子沟、水井、双桥、石亩河、罗板、红岩、核桃、秉塞村委会,潞江镇莫卡、芒柳、张贡、丙闷、芒棒、新寨、禾木、坝湾、香树、石梯、芒颜、顿东、白花、道街、澡塘、登高、石头寨、三达地村委会,瓦房乡徐掌村委会,杨柳乡杨柳、茶山、一碗水、阿东、马湾、鱼和、法水、冷水、茶花、娘咱、河湾、联合村委会,芒宽乡芒宽、勐古、西亚、芒龙、新光、吾来、敢顶、空广、烫习、勐林、打郎村委会;施甸县甸阳镇甸阳、沙坝脚、团树、张家居委会和乌邑、甸头、同邑村委会,由旺镇杨家、由旺、永福、坡脚、大庄、银川、木榔、源珠、华兴、中村、常村、四大庄、躲安、王家寨、岚峰村委会,太平镇田头、蒋家、兴华、东蚌、柳树水村委会,仁和镇仁和、瓦房、复兴、勒平、中和、土官、苏家、查邑、菠萝、五楼村委会,何元乡何元、大坡脚、大寨门村委会,水长乡水长村委会;龙陵县镇安镇淘金河、八〇八、镇北、芒告、回欢、邦迈、正平、镇宝、竹箐、户帕、邦别村委会,腊勐镇腊勐、大垭口、长岭岗、中岭岗、新和、沙子坡、长箐、白泥塘、大龙村委会,碧寨乡梨树坪、杨梅田、中寨、摆达、滥坝寨、碧寨、三家村、新林村委会等征地红线内。

(二)红河州开远市猫山水库工程规划征地范围涉及开远市中和营镇中和营、米朵、响水、大平寨、八家村委会等征地红线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的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婚嫁、大中专院校毕业未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刑满释放回原籍人员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一律不得享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有关政策。

三、通告发布后,项目法人应当与工程所在地政府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290—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SL442—2009)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物指标的真实、全面、准确,确保移民的合法权益。

四、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的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移民政策法规宣传解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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