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强省会”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支持昆明市高质量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强省会”行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洪建 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
刘 非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召集人:岳修虎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刘佳晨 昆明市市长
成 员:陆晓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何革伟 省科技厅副厅长
邹 宁 省财政厅副厅长
石丽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赵乔贵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兰 骏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边 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赵 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国林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张新弘 省水利厅副厅长
冯 震 省商务厅副厅长
娄可伟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姜 旭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谢曙光 省国资委副主任
卢文祥 省能源局局长
赵永平 省林草局副局长
胡明武 省统计局副局长
常 斌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张志刚 省药监局局长
程永流 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柯志强 昆明海关副关长
夏俊松 昆明市常务副市长
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陆晓龙、夏俊松同志兼任,陆晓龙同志为牵头人。工作机制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制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工作机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强省会”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强省会”行动,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及时跟踪省人民政府昆明现场会议和工作机制确定事项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成员单位帮助解决,每半年形成推进落实情况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研究提出加快昆明建设发展的工作建议;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分析调度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定期分析调度机制,每月开展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和一、二、三次产业各项经济指标分析调度,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季度至少到昆明市开展1次调研,实地了解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重点企业经营情况,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协同会商机制。召集人组织或委托副召集人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强省会”行动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召集人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跟踪督导机制。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及时更新需协调解决的事项清单,并会同昆明市人民政府加强日常跟踪督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每半年到昆明市开展1次综合性督导调研,现场“集中办公”、一对一精准指导,并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四)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1个责任处室并指定1名熟悉业务的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工作机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接,于每月25日前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报送上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务求工作实效。深入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协同推动解决制约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力服务保障“强省会”行动。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及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达、上下联动,促进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高效运转。省级成员单位要按照“一事项一方案一评价”工作要求,以昆明市的认可满意为标尺做好工作全过程服务。昆明市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承担起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使命责任,在高质量发展的赛道上冲刺争先。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强化主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深化省市协同、部门联动,共同推动议定事项落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省直有关部门要指导和支持昆明市推进“强省会”行动,及时有效解决昆明市提出的困难问题;结合职能职责,在要素保障、项目前期、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昆明市全力支持。昆明市人民政府要负责梳理提出“强省会”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重大项目清单;抓好省人民政府昆明现场会议和工作机制确定任务事项的贯彻落实;主动与省直部门沟通衔接,共同解决困难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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