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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02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治礼 副省长

副组长:王云霏 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毛海寿 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永文 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成 员:刘 荣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世波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张春泽 省公安厅副厅长

    沈 琪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宣 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许思思 团省委副书记

    黑贵祥 省残联副理事长

    蔡金红 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

    赵 璐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陈世波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领导和统筹全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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